讀經指引:2023/07/09 路24章1至12節

1至3節,三天之後,正是七日的第一日初熟節.黎明的時候,《約翰福音》更指出是「天還黑的時候」(約20:1),一行共約八至十個婦女,來到墳墓那裡膏主的屍體。他們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馬可福音》指出,「那石頭原來很大」(可16:3-4),這些婦女自己是不可能將石頭推開的。可是,我們要佩服這些婦女,因為問題雖然還未解決,他們的腳步卻向前行,這就是他們對主單純的愛。主知道這些婦女的需要.因此,他們未到以先,主已差派天使下來推開石頭,和趕走兵丁。《馬太福音》指出:「地忽然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太28:3-4)當然,這些兵丁嚇得魂不附體,立即跑回去向祭司長報告.「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太28:12-15)或問,祭司長賄買兵丁這件事,必定是十分秘密的,怎麼會寫在《聖經》裡呢?答案很簡單,相信後來其中必定有一個兵丁信了主,向使徒們報導這個大秘密.不然,為甚麼使徒們後來出來傳道,這些兵丁沒有起來捉拿他們,指證他們偷了耶穌的屍體呢?有一點我們必須注意的,就是兵丁根本沒有看見耶穌復活,他們只不過看見天使顯現,和看見墳墓的大石頭被天使滾開而已。神的旨意是要主耶穌只向信主的人顯現,不向不信的人顯現。正如主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當時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阿!為甚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14:21-23)主吩咐天使嚇走那幾個兵丁之後,那些婦女隨後就來到墳墓前,嚇然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滾開了,他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我們綜合四福音的報導就知道,當時婦女們發現耶穌的屍體失了踪,嚇得不知所措,於是打發抹大拉的馬利亞跑回去,告訴彼得和約翰,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裡。」(約20:1-2)請注意,抹大拉的馬利亞說「我們…」,可見《約翰福音》所記的,並不是他一個人到墳墓去,而是一群婦女。

4至8節,話說仍留在墳墓那裡等候抹大拉馬利亞回來的婦女們,他們不明白為何主耶穌的身體失了踪.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馬可福音》形容其中一個說話的天使像個「少年人」(可16:5)。婦女們就驚怕起來,跪在地下,臉伏於地,因為下意識知道這兩個人是天使。當婦女們看見天使顯現,嚇得跑了回去之後,《約翰福音》卻告訴我們,這時,彼得和約翰分別跑來了。約翰站在墳墓外面,看見墳墓空了,「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彼得隨後也來到,他比約翰仔細一點,進到墳墓裡,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約20:6-7)約翰接著說:「(他們)看見就信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約20:8-9)讀者要小心讀這句話,他們並不是相信主復活,而是相信婦女們的意見,「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不少解經家認為,兩個門徒是相信主復活了.若是這樣,為甚麼約翰說「他們還不明白《聖經》」呢?其實,如果肯相信,他們必定會發現,所觀察到的現象正是主復活最有力的證據,只可惜當時他們有了先入為主的觀念,以為主的身體被人偷了。試想,如果有人偷了耶穌的屍體,偷屍體的人怎會有充裕的時間,先在墳墓裡解開耶穌的細麻布和裹頭布,然後將裹頭巾捲得好好的,放回原處,才將耶穌的屍體偷去呢?為甚麼不是將屍體連細麻布和裹頭巾一併偷走呢?只要細心一想,就知道,這些現象正表示主耶穌復活了。最後,抹大拉的馬利亞也跑來了,他發現婦女們都不在,彼得和約翰也沒有等他,就回去了。墳墓是空空的.抹大拉的馬利亞感到非常傷心,他卻「站在墳墓外面哭」。現在主看見抹大拉的馬利亞站在墳墓外面哭,不肯回去,主就先讓馬利亞看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天使對他說:「婦人,你為甚麼哭?」他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馬利亞應該下意識知道他們是天使,但馬利亞太過專注耶穌的身體失了踪,再沒有心情去理會,出現在他眼前的兩個人是不是天使。主知道,如果不親自向馬利亞顯現,馬利亞會一直哭下去,不肯受安慰。於是主就親自向他顯現,問他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裡,我便去取他。」馬利亞認為就是一個死了的耶穌,他也盼望去取回來.因為世上再沒有別的事物可以叫他得安慰。他傷心到極點,非常軟弱,找不到主的身體可能會死在那裡。主耶穌怎可能會讓一個這麼需要他的心,繼續痛哭絕望呢?所以主呼叫他說:「馬利亞!」馬利亞辨認出這是主的聲音,他就喜出望外地,轉過來,用「自己人」的語言,就是希伯來話,對耶穌說:「拉波尼!」(夫子的意思,參約20:11-18)這樣,我們看見抹大拉的馬利亞得見「主第一次顯現」,好像得到第一名獎品一樣。同時也見到,主以第一時間來挽回這個最軟弱,最傷心的門徒。主認為應該先向他顯現.因為在眾人之中,抹大拉的馬利亞「最需要主」。這就是主所說:「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5:4)其實當時人人都不相信主復活,但最愛主的人,就得到主先向他顯現.可見「信心」不比「愛心」大;可見不是「母親」先得見主、也不是「跑得快」的約翰先得見主、進到墳墓裡作「深入研究」的彼得也不能因此得見主……,乃是除了主以外,再沒有任何人或物可以叫他得安慰,得滿足的抹大拉馬利亞先得見主。話說回來,路加醫生記載,眾婦女在墳墓那裡看見兩個天使,對他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裡,巳經復活了……。」這句話含有少許責備的語氣,指摘他們不信,不應該來到墳場這個「死人」的地方找「活著的耶穌」.因為耶穌「已經」復活了!走了!不在這裡了!有空墳為證。天使又說:「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訢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意思是怪責他們一直沒有將主的話聽進去,也沒有放在心上.其實打從加利利開始出發,到各地去遊行佈道的時候,主就已經一再重覆地預言自己將要在耶路撒冷被釘十字架,並且復活,只是他們沒有聽進去,因為不明白《聖經》。《馬太福音》又補充天使另一段話,說:「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裡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太28:7)天使提醒他們,先前他們忘記主多次預言自己將要受死和復活,現在千萬不要再忘記,主曾經說過他復活以後,要在加利利的山上約見每一個門徒,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約會」。(參太26:32)這個約會,後來主向門徒顯現的時候,又再提醒他們說:「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太28:10)這樣,主復活前後,一共三次通知門徒,要告訴「主的弟兄」,就是每一個信主清楚得救的人,主盼望要在加利利的山上見他們。可是,保羅告訴我們,主復活顯現,最多人看見主的一次,才只不過是五百人而已,(參林前15:6)可見得救的人何等稀少!

9至12節,主復活顯現的程序應該是這樣:

第一次、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翰因為讀了《路加福音》,感到有補充的必要,於是就在寫《約翰福音》之時,特別補記婦女們打發抹大拉的馬利亞跑回去告訴彼得和約翰,然後彼得和約翰二人跑到墳墓裡去看個究竟.看後回去了.這時,抹大拉的馬利亞才來到墳墓那裡,看見人人都走了,主的身體也失了踪,他就站在墳墓外面哭。主耶穌就在向他顯現,以第一時間挽回抹大拉的馬利亞,免得他傷心過度而中了魔鬼的詭計。及至彼得回來,看到約亞拿,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即主的母親),還有與他們在一處的婦女都都回來了,他們又發抖、又驚奇(可16:8)、又害怕、又大大的歡喜(太28:8),向眾人報告說,他們看見了天使.而且天使清楚地見證主已經復活了。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回來報告主復活了。那時,眾人「正哀慟哭泣」,馬利亞向他們報喜訊,他們「卻是不信」(可16:11)。

第二次、向以馬忤斯路上兩個門徒顯現:耶穌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完了,立即趕去挽回剛剛離開耶路撒冷,下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因為這兩個人在門徒中是第二最軟弱的,主要花更多時間來挽回他們。當這兩個門徒發現與他們同行的這個「陌生人」原來是主後,他們就連夜趕回耶路撒冷,向其餘的門徒報告.可是,經文還是形容他們「也是不信。」(可16:12-13)

第三次,向在路上眾婦女顯現: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兩個門徒徹夜從以馬忤斯趕回耶路撒冷,還未到之前,眾婦女又在路上忽然遇見主。主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太28:9)但這次顯現,應該不是他們剛從墳墓裡回來的路上,因為那時,他們的報告表示還未看見主復活,只說看見天使而已。所以這次顯現,應該是他們向眾人報告完了,又再從屋裡出來,在另一個場合遇見主的。

第四次,向西門彼得顯現:經文指出,等到以馬忤斯路上兩個門徒回來報告看見了主之時,眾人同時向他們二人指出,主真的復活了,因為主也曾向西門彼得單獨顯現過。(參路24:34, 林前15:2)所以,看見主復活的見證人越來越多,但其餘的人還是不信。主認為需要單獨向彼得顯現一次,免得他在軟弱中太久,不能自拔。

第五次,突然向房子裡的眾人顯現:這次顯現,還是在主復活的第一天晚上.那時,已經夜深了,主突然在屋子裡向他們顯現。《約翰福音》形容說,當時「門徒…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約20:19)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路24:37)這一點告訴我們,為甚麼眾婦女和兩個門徒,並西門彼得一同作見證,眾人還是不相信。主耶穌要將自己的肋旁指給他們看,又在他們面前吃了一塊燒魚,證明自己是有骨有肉的,他們才漸漸相信。因此,《馬可福音》記載,主「責備他們不信,心裡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可16:14)在此,筆者必須指出,經文所說的「魂」,其實是「靈」,因為原文是“pneu’ma”,這個希臘字,在《聖經》中出現過379次,其中譯作「靈」的有255次;譯作「鬼」的有37次;譯作「聖靈」的有21次;譯作「魂」的就只有這裡一次而已。因此,主說這話,意思是要指出,他並不是在異象中,以靈體向他們顯現,而是實實在在的身體復活了。

第六次,向眾人和多馬顯現:主復活的當天,由早至晚,非常忙碌,先後五次向上述不同的人顯現.因為要速速挽救這些非常軟弱,即將跌倒的門徒。但是,主顯現之時,那個「疑心的多馬」卻沒有在眾人中間,不知道往那裡去了。眾人見到他回來,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20:25)八天之後,主向他和眾人再顯現,而且這一次特別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既驚奇,又慚愧,對主說:「我的主、我的神。」(約20:26-28)

第七次,在提比利亞海邊,向七個正在打魚的門徒顯現:這時,眾婦女和眾門徒都從耶路撒冷回到加利利去了.他們原是為了主的約會,要在主指定山上,與主會面。只是,日期還沒有到,西門彼得就以為,既然回到自己故鄉,又適逢打魚的時間,何不一同合力,打一些魚來過活呢?於是他就連同多馬、拿但業、雅各和約翰、和另外兩個門徒,一共七人,打魚去了。(約21:2)他們打了一整夜,直到天亮,還是打不到甚麼。這時,主就向他們顯現,不但幫助他們打了一大網魚,又在吃完早餐之時,三次問想要做領袖的彼得,說:「你愛我麼?」又三次要彼得「牧養我的羊」,意思是要彼得以後不要再「打魚」,乃要專心「牧養教會」,直到殉道為止。

第八次,在加利利約定的山上,向五百多人顯現:主耶穌復活以後,每一次顯現都是突然的、私下的、事前沒有通知門徒的。惟有在加利利山上這一次,才是公開約定的、是主事前三次吩咐他們去「告訴我的弟兄」的(太26:32, 28:7, 28:10).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次顯現,應該是最多人看見的一次。可是,根據保羅向哥林多教會作見證說,最多人看見的一次,才只有「五百多弟兄」而已(參林前 15:6),可見當時真心信主,清楚得救的人不多。這次顯現,就是詳細記載於《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稱為「大使命」的顯現.主託付這五百人要傳福音、直到地極、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6-20)

第九次,向主的弟弟雅各顯現:主的弟弟們一直不信主,而且還說話譏誚主。(約7:3-6)當主復活的時候,主特意向最大的一個弟弟雅各顯現(林前15:7),因此雅各信了主,後來作了初期教會的長老,人稱他為「公義的雅各」,直到晚年,法利賽人將他從殿頂上拋下來,將他跌死為止。

第十次,再向眾使徒顯現:根據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的記載,主向雅各顯現之後,最後又「再顯給眾使徒看」(林前15:7)。相信這一次,就是《路加福音》所記載,在橄欖山上,主臨升天之前的約會.(路24:50-51)

第十一次,在大馬色路上向掃羅顯現:掃羅見證說:「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15:8, 徒9:3-5)其實,除了大馬色路上那一次之外,主好幾次向保羅顯現.例如:保羅「禱告的時候,魂遊象外,看見主向我說:『你趕緊的離開耶路撒冷,不可遲延,因你為我作的見證,這裡的人必不領受。』」(徒22:17-18)保羅向哥林多教會作見證說:「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到樂園裡,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12:1-2)保羅在哥林多傳道的時候,夜間主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對他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徒18:9-10)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控告之時,當夜、主站在他旁邊,對他說:「放心罷,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23:11)

第十二次,向拔摩海島上的約翰顯現:主最後才單獨向約翰顯現,並不表示約翰最不被主重視,反之,按主的原則,「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太19:30)約翰認識主最深,得的啟示最多,最寶貴,因為約翰所寫的《啟示錄》,是整本《聖經》所有末世預言的「總其成」,自古以來,再沒有一本書比《啟示錄》更深奧.所以筆者認為,約翰才是教會的真正屬靈領袖,遠遠勝過一直爭過不休的彼得。

(以上內容主要撮要自主光哥所著《路加福音研經亮光》,詳細研經內容請參閱弟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