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3/08/13 民7至8章

7章1至9節,摩西立完帳幕的那一天便是獻壇的日子,按時間應是出埃及後第二年正月初一日(參出40:17)。因此,在時序上,民數記7至8章所記是發生在上述出埃及後第二年正月的日子及早於在民數記1至6章所記的內容,因為統計民數是在第二年二月初一日之後才發生(參民1: 1),故此兩章經文未有按時間記載,突顯其獨特之處。摩西把帳幕及其中器具和壇都膏抹了,參考利未記8章10至12節,摩西膏抹帳幕等物件時,又膏了亞倫,使他成聖。在舊約時代,一般膏抹只適於君王和祭司,而膏抹帳幕等物件的原因是要使這些分別為聖,因為當時的帳幕代表著神與以色列人同在,故才有膏抹的需要。當天,以色列的眾首領,就是各族的族長,都來奉獻。他們代表著所管理的民眾,各族都來奉獻,表示以色列人整體都願意為神獻上。十二支派共獻上六輛篷車,兩個首領合獻一輛,可見當時車輛是十分難得的工具。另他們每人獻一隻公牛,共十二隻,這些牛車是需交予利未人。按民數記第4章提到利未人的分工,那裡未有提到他們如何搬運較重的物件,本段便提到牛車的分配,革順子孫負責幕幔等,得兩車四牛;米拉利子孫負責板和柱子等,則得四車八牛。但車與牛都沒有交給哥轄子孫,因為他們是要自己的肩頭抬聖物。奉獻要甘心,作工也當樂意。人的奉獻是被神用,但怎樣用卻是神作主。

7章10至89節,用膏抹壇的日子,各首領代表各自支派來行奉獻壇之禮,是以色列民整體向神的獻禮,並且要每天一個首領來獻供物,共獻十二天。十二支派獻供物的次序,是按民數記第2章數點各支派軍隊數目的順序進行,並且每支派所獻供物的細項也有詳細要求和記錄。細看之下,不難發現每支派所獻供物均是相同,包括一個銀盤子和一個銀碗,都盛滿了調油的細麵作素祭;一個金盂盛滿了香,這些盛載器具的重量和所盛之物都有指定要求;祭物則包括一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兩隻公牛、五隻公綿羊、五隻公山羊和五隻一歲的公羊羔作平安祭。利未記中的五祭,本段所記獨欠贖愆祭,相信因為贖愆祭是要贖人在生活上和人際間行為上的罪(參利5章),故在獻壇禮上不用獻贖愆祭。而本段記載奉獻壇的禮,目的是為了神設立祭壇,讓人可以因為獻祭得以親近神。本章經文記載12支派的奉獻內容相同,看似十分重複。相信神是要每一個支派都要清清楚楚看重自身獻祭的責任,不能含糊了事。各支派相同,顯示在敬拜親近神的事上都是一致,並且屬全民都要參與和鄭重。神的回應就是當摩西進會幕,神便與他說話,摩西作為以色列人的代表,可以得親近神、與神交通,這是何等大的福氣。今天我們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每個得救之人都可以來到神面前,也是何等蒙福,信徒返教會,在屬靈上也是一個整體,同心敬拜親近神。

8章1至4節,大祭亞倫點燈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向燈台前面發光,燈台的做法,是用金子錘出來。金燈枱功用是照明聖所。要用一塊金子錘出來,今天的象徵意義是教會的合一,作見証照亮人前,也喻意需要經過千錘百鍊才能成為合神使用的器皿。

8章5至22節,本段可說是利未人擔任會幕事奉的就職禮,而他們在會幕的事奉內容和分工則在民數記第4章已論述。本段提到在會幕事奉的利未人必須分別為聖,其中首先是潔淨之禮。利未人是神在以色列人中選出代替整體以色列人來事奉神,事奉神的人必須是潔淨的。除罪水具體是什麼「水」,經文並沒有交待,但明顯目的是要人得以除罪,利未人不能帶著罪污來事奉神卻是重點,今天我們所有事奉神的人,不論崗位的「重要性」,同樣不能帶著罪來事奉主。利未人要自潔,包括用剃頭刀刮全身和洗衣服。然後,他們要獻上素祭和贖罪祭,素祭是表明人在律法生活上的完全,並需與有血的贖罪祭一同獻上,代表也需要有祭牲所預表的主耶穌才能親近至聖潔的神。利未人要到會幕前,並在以色列全會眾前行按手,「以色列人要按手」應是指代表以色列各支派的領袖為利未人按手,其意義是以色列人承認利未人是代表全體以色列人。亞倫也將利未人奉到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當作搖祭,參考利未記8章29節,搖祭是承接聖職之禮,因此,此處說搖祭是使他們好辦耶和華的事(聖職)。利未人要按手在那兩隻牛的頭上,其意義也是承認那些祭牲是代表利未人獻為燔祭和贖罪祭,目的是為利未人贖罪 。當利未人蒙贖罪潔淨後,他們要站在亞倫和他兒子面前,他們將被當作搖祭奉給神,這裡不是說他們自己要作為「祭物」,而是藉上文的祭牲代表作為搖祭。經文強調「這樣」(14節),就是要以上自潔和獻祭後,將利未人便分別為聖出來歸神,雖然他們不能像祭司處理獻祭事宜,並只是負責會幕搬運等作「操重」工作,但他們仍然要分別出來才能事奉。同時,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中的頭生的,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逾越節時(擊殺一切頭生的那天),以色列人的長子便已經屬於神,利未人既是代替他們,他們也就是從以色列人中全然歸神了(參民3:45-46)。利未人在幫助祭司在會幕中辦以色列人的事,就是代替以色列人的長子事奉神。「又為以色列人贖罪」,也是指著利未人在上文獻上的贖罪祭。我們今天得以事奉神,是藉者耶穌基督將自己獻為贖罪祭,我們才能到神面前,我們就更應謹慎自己。

8章23至26節,利未人從二十五歲到五十歲之間,他們要來辦會幕的事,但到五十歲便要停工退任,不再辦事,這是指那些搬運會幕等粗重工作,無疑這些都是只適宜由壯年利未人負責。惟這些「退休」後的利未人仍然可在會幕裡,相信是可以成為那些年輕利未人的指導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