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章1至2節,本章提到關乎許願還願的事情,本段則提到一般性的原則,以色列人許願或起誓時向神承諾採取還願的行動,如此,他便不可食言,必須約束自己履行還願的責任,就是本段所說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申命記更清楚說明不還願的後果「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申23:21)」。
30章3至5節,對於年幼女子(未嫁人時)許願,她父親是有權不應承她約束自己(還願)的承諾。若她父親默許,她就必須還願;若她父親不允,她的承諾就無約束力,她也無罪。這是為免少年人年少無知而得罪神。
30章6至8節,第二種情景是女子出嫁,允許女子作出還願承諾的權便由父親轉至丈夫,女子是在出嫁前已作出承諾,若丈夫知悉後默許,還願承諾仍然有效。若丈夫知悉後不應承,這承諾也將無效,神也以此婦人為有罪。其中提到「冒失話」相信是指女子在許願時是出於一時衝動。
30章9節,第三種情景是寡婦或被休的婦人,她們既沒有丈夫可否決她們還願的承諾,她們便如男子許願一樣,必須償還。
30章10至16節,第四種情景是女子已婚後許願及承諾還願,同樣丈夫知悉後默許,她就必須還願。若丈夫知悉後不同意她許的願和還願的承諾,這兩樣均變為無效,她不算為有罪,即丈夫有接納或拒絕的權柄。但丈夫若在聽見以後(過去完成式),反映他已經默了許些日子,然後才改變主意,這丈夫就要承擔違背還願承諾的後果,反而她妻子會無罪。妻子順服丈夫,丈夫使她背約不是出於她的主意,丈夫理當承擔不還願的罪責。
31章1至12節,本段記載以色列人按神的吩咐擊殺米甸人,米甸人是亞伯拉罕其中一位妻子基土拉所生的兒子米甸之後人(參創25:2),長期以來與以色列人敵對,民數記第25章記載米甸人用詭計擾害以色列人,使他們陷在罪中,當時神已命摩西要擾害米甸人,擊殺他們。神對摩西說:「後來要歸到你列祖那裡(2節)」,說明摩西在此戰役後不久將要離世。雖然摩西的妻子是米甸人,但無阻摩西遵神的吩咐。在神眼中,「為耶和華報仇(3節)」的意思顯然對付屬神的人,就等於對付神。以色列人能打仗的男丁共有60多萬,但這次出擊的只有12000人(每支派1000人),其中非尼哈帶著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同去,可見在爭戰中不是靠人數,乃是靠有神的同在。同時,顯然非尼哈因著有耶和華忌邪的心,特別蒙神揀選作帶領以色列人出戰。他們在戰場上殺了所有米甸的男丁,應是指米甸所有軍兵,而非全部的男丁。米甸是一個部落聯盟,所以其中包括的五王是指米甸不同部落的首領。比珥的兒子巴蘭也被殺,為何巴蘭會死在戰場上,按民數記24章末,他應該與巴勒王分開後便回本地去,參啟示錄2章14節,「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顯然此事是發生在民24章之後,那便說明巴蘭是去而復返,為不義的工價用詭計使以色列人犯罪,結果自己死在戰場上。他們除了擄去米甸人的牲畜和財物,他們還擄了米甸人的婦女孩子,按下文15節,他們擄走米甸婦人的做法,神並不喜悅。
31章13至18節,以色列人戰勝回來,摩西卻向他們的軍中領袖發怒,原因是他們保留的了所有米甸婦女男孩的性命,但摩西不是說要殺盡她們。他指出因巴蘭的詭計,這些米甸婦女用美色引誘以色列人在毘珥拜偶像的事上得神,使以色列人陷在罪中,以致神降瘟疫刑罰以色列人。因此,那些已出嫁(有性經驗)的米甸婦人,必須處死。但她們中間沒有出嫁的,可以存活,因她們應沒有參與那次誘惑以色列人的陷阱,她們對以色列人的威脅也不大,根據申命記21章10至14節,她們還可與以色列人結婚。至於殺米甸男孩,相信是為免將來他們長大後對以色列民構成威脅。
31章19至24節,雖然以色列人是遵神的旨意出戰殺敵,但他們在戰場是殺了人或摸了屍體,按律法成了不潔淨。因此,他們須駐紮營外七日,直至日期滿足而得潔淨為止(參民5:1-4及民12:14-15)。那屬於金屬的武器及物件必須先經火燒,再用除污穢水潔淨。他們在第七日便為潔淨,可以進營內。
31章25至31節,從戰爭中擄來的物品要分作兩半,供前方作戰的和其他所有會眾平分。祭司可從12000名軍兵的戰利品中收取五百分之一,利未人則收取其他會眾所得戰利品的五十分之一。
31章32至47節,統計本段的牲畜數目,以色列人的戰利品多達八十萬八千隻各種家畜,擄來沒有出嫁的女子共32000人,可想而知,他們只有12000人的軍隊要擊敗多少倍的米甸軍兵,只有神的同在和保守,他們才能獲得如此巨大的勝利。
31章48至54節,12000名以色列軍兵參與了這場大規模戰事,結果竟然以色列的軍兵沒有短少一人,就是連一個兵都沒有損失,除了神保守外,實在沒有任何可能。這些帶領的軍長為感謝神保守他們的生命,他們將各人所得的金器都奉獻供神為供物。摩西和祭司收了他們所獻的金子,就帶進會幕,在神面前作為記念。當人蒙恩免死,感恩的心理當油而生,今天我們不致滅亡,反得永生,豈不更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為主而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