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章1至5節,流便和迦得支派在以色列入要進入迦南地之前,向摩西提出了一個極惹摩西不滿的要求。他們竟要求在神應許之地以外,在雅謝地和基列地定居,他們的原因可說有兩個,一是這地是神給他們攻取之地,二是那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應屬肥沃土地。然而,無論這些地如何適合畜牧,也不是在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地之內。同時,他們所提供的兩個理由,如果真的完全成立,其他支派也可以同樣的理由,要求定居在這些地方,那定居之人就不需進入迦南打仗了。
30章6至15節,摩西對他們的要求表達極之不滿,嚴嚴的責備他們。首先他指責他們的自私行為,摩西以為他們不過約旦河,任由其他支派在迦南地打仗,自己卻安舒在那兩地。摩西更認為他們的要求會使其他以色列人灰心喪膽,因為他們「臨陣退縮」,不進入應許之地,必然會影響整體打仗的士氣。摩西將他們與從前那十個探子相提並論,那報惡訊的探子們使昔日的以色列人灰心喪膽,拒絕進入神應許之地,招致神烈怒的審判,結果凡從埃及上來二十歲以外的人也不得看見神所應許之地。昔日那些倒斃在曠野的人被神判定為「沒有專心跟從神」,摩西認為迦得和流便支派也是犯上他們先祖同一個罪,無疑必會惹神向他們發怒,他們還要被撇在曠野,所有退後不跟從祂的人將被消滅,摩西引史為鑑的警告他們(參民數記13至14章)。
3章16至19節,這兩支派回應摩西的指責,他們希望先為自己的牲畜婦孺做好保障(分別壘圈和造城),但更重要的是他們願意作以色列人在迦南地作打仗的先鋒,並且承諾若不完成任務就不會回約旦河東的家,就是幫助其他支派在迦南地承受產業,同時,他們自己也不會在迦南地分取任何產業。根據民數記2章16節,迦得及流便支派的軍隊原是作第二隊前行,換言之,在進入迦南地爭戰時,他們願意改為作前頭部隊。他們的表態是針對摩西認為他們要逃避爭戰的指責,希望得到雙方都同意的方案,
3章20至32節,在人看來似乎這是不錯的選項,所以,摩西的回覆是同意他們所提建議,但強調他們必須待迦南地被制伏,然後他們才可返回約旦河東,否則,他們就是得罪神,必得報應,他們亦可先為妻兒牲畜造保障。摩西除了與迦得和流便支派協定此事,他也與祭司、約書亞及眾支派的族長溝通此事,並在那兩支派與他們一同在迦南地爭戰的前題下,以色列人就讓那兩支派得基列地為業。如此,原本可能引發支派之間衝突的事件,在摩西願意溝通和聆聽下,雙方得到諒解和接納。然而,那兩支派不願進入迦南地,就對神的應許而言,他們就似乎顯得不以為重了。
32章33至42節,本段除了提到迦得和流便支派外,「突然」加入瑪拿西半個支派分得亞摩利人的地。聖經沒有說明為何瑪拿西半支派加入那兩支派的行列,可能他們見迦得和流便支派都可以不進迦南而得地,他們便效法兩支派的做法,當然他們也需同樣為其他支派攻打迦南地。兩個半支派攻佔自己所定居之地,並將一些城和鄉村另起別名,並建造堅固城。
33章1至49節,本章記錄以色列人在出埃及之後這四十年所經過安營的地方,他們昂然無懼地出埃及,那時神擊殺埃及人長子,敗壞他們的神,那時是正月十五日,從第一「站」蘭塞起行,以色列人在四十年間經過了四十多個地點,最後安營的地點在摩押地。本章記載由一個地點到另一地點,有地點只稍為提一點事蹟,如14節提到百姓在利非訂時沒有水喝,叫讀者想起那時他們因沒有水喝而與摩西爭鬧及試探神的事蹟(出17:1-6);38節提到亞倫死在何珥山上,更提出他的歲數,以色列人也開始接近進入迦南地的路程,49節記載他們最後安營在摩押平原。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這四十年,其實是在繞圈而行,若不是他們不信,他們何需浪費這麼多年才得進入迦南呢!今天信徒何嘗不是如此,若存在「不信」的心,到臨終時才歸回,縱然得救,但一生便如在曠野漂流,虛空過活,何等可惜!
33章50至56節,在進入迦南前,神曉諭摩西,必定要「趕出」那裡所有的居民,並且要毀滅所有偶像邱壇,全部都不能存留在應許之地,明顯是因為當地居民拜偶像之風氣會影響以色列人,必然成了以色列人的「刺和荊棘」。因此,他們絕不能將當地居民存留,以免沾染拜偶像的污穢,擾害他們。倘或以色列人不按神吩咐趕走當地居民,最後那節可說是十分嚴重的警告,就是「而且我素常有意怎樣待他們,也必照樣待你們」,那便是神要滅絕他們如同迦南人,可見神對屬神之人的聖潔要求。對比新約的教訓:「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神對屬祂之人有關的要求從沒有改變,古今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