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筆者今年年末的文章分享,願意再三勉勵弟兄姊妹要切實地追求「作個討主喜悅的人」。這是信徒在地上行事為人該有的態度和方向,而不是作個「我行我素」的基督徒。當思想如何能「作個討主喜悅的人」,最重要就是當從主的角度出發,尋求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而不是以自己的想法為依歸。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
《聖經》指出甚麼是神所喜悅的?是要信徒將身體獻上,成為「活祭」。意思是作為蒙恩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他應該將自己整個人毫無保留地獻給主,今後以主的方式去過生活,以生命來事奉神。故此,若有人問基督徒的人生目的是甚麼時,我們的答案是「為主而活」。往往我們想要怎樣「為主而活」時,總是去想要作點甚麼事情去滿足主,例如去傳福音、讀聖經或承擔各種事奉等。固然這些事情都是該作的、對信徒有好處的,然而我們或會忽略自己是否已先將自己當作活祭獻給神。若沒有後者奉獻的基礎,我們前面所作的都是沒有意思,在神眼裡都是徒然的。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14:8〉
我們之所以要「為主而活」,除了因為這是神所喜悅的事之外,也因為我們是主的人,是屬於祂的。祂把我們從罪惡裡拯救出來,從滅亡的地步把我們挽回過來,更用了極重的代價來買贖我們,故我們一生「為主而活」,實在是「理所當然」的,祂在我們各人身上也有絕對的主權。甚願我們「為主而活」的時候,不是帶著萬般不情願,勉強地「履行」責任,而是因著認識我們與主的關係,憑著愛甘心樂意地走上去。
要過一個「為主而活」的生活,我們就要仔細察驗和明白神的旨意如何。看哪些事是屬神的人該作,有哪些事是不該作的。因著人的軟弱和限制,實踐「為主而活」必然有一個進程。正如我們還是作小孩的時候,總不能完全明白父母的心意,甚至有時候會認為父母待我們過份嚴苛。但當我們心思漸漸成熟,與父母關係日深,便明白他們昔日的做法原是對我們有益的。再者,世界的潮流和風氣總是要與神的旨意抗衡,我們活在這世上,稍一不留神便會被這世界的思想所影響,叫我們偏離「為主而活」的方向。故此,《聖經》也提醒我們在主面前要常常「心意更新而變化」,透過多思想神的話,與主保持密切的關係,順著主的引導心思意念不斷的被調整更新,才能叫我們能持續「為主而活」。
願意弟兄姊妹在這臨近年末的日子,找個機會好好在主面前安靜反思這一年個人的屬靈狀況,整頓出問題的地方,預備在新的一年能更準確有力地「作個討主喜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