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6章1至15節
1至4節,論到施捨,主在這裡的重點不教導人應有悲天憫人的心腸,祂是針對人在施捨有否正確的動機,人必須十分小心在施捨的背後想達至的目的。人做善事容易引來別人的讚賞,若施捨變成了一種手段,為要得人榮耀而故意讓人知道,主說天父就不會記念我們的善行了。主又以那些假冒為善的人來提醒門徒,那些人常在人前行一些被人看為善的事,他們只是故意要得人的榮耀,不是真心憐憫人而施捨。真正蒙神記念的施捨是要避免別人知道,連最親近的人都不知道(如右手和左手的比喻),施捨要行在暗中不是說不能見光,乃是門徒要追求對準在暗中察看的天父,祂是知道的,並且應許必然報答。
5至6節,禱告在當時的宗教環境,也是屬於可以得人稱讚的行為,因此,與施捨一樣,出現了一些假冒為善的人,他們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主指出他們的目的是故意叫人看見,其實他們不是對準神祈禱,所謂祈禱只不過是要得人的榮耀,就如今天被人看為「屬靈」是一種稱讚,有些人就為了被人抬舉而表面「屬靈」。但主指出門徒應該在禱告的時候,不要存這樣的心態,倒要專一對準主,所以才叫他們要進入內屋,關上門,目的是要不求人的榮耀,只要天父察看,這便是心靈和誠實,天父必然會報答這樣真誠禱告的人。
7至13節,主耶穌指出不單禱告的動機不是要得人的稱讚,同時,門徒祈禱不要像外邦人,當時的外邦人對他們所拜的偶像,不斷用重複的話,他們不求話語是否有意思,以為話夠多,他們的偶像就會應允所求。但主指出,天父是無所不知的,也不是要人重複講相同的話來禱告,天父在我們沒有祈求以先,我們所需用的,祂早已知道了。這是十分容易明白的事,全知是神的屬性之一,並且祂不單知道,也顧念我們。我們可能會問,既然祂是全知,我們為何還要禱告呢?祈禱的目的不是為了向神求好處,從以下主所教導的主禱文,我們便知道藉著禱告來討天父的喜悅,這是一種親密關係的表現,按著父的心意來與祂同心,將天父應得的尊崇和權柄透過祈禱歸給祂。因此,為求滿足一己的目的不是禱告應有的態度,外邦人求他們的偶象也不過如此。所以,主教導門徒說:「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這不是叫我們背頌這個禱告的範例,若只背誦而不明白其中的意義,也不是真正的禱告。主示範這個禱告為的是要門徒學習對準天父來禱告,重點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我們在天上的父」表明我們是與天上的父親交通,禱告主要是為關心天父的事,按著祂的屬性來祈求禱告。
二、「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既為兒女,我們就當常常關心父和父家的事。所以,主教導我們禱告中首先應想到的是關乎神的名、神的國和神的旨意,這些如同兒女關心地上的父親,這絕不是循例的表述,乃是真誠與神同心同感。神是天地的主、至高的神,祂的名理應為被造的人類所尊為聖,祂也實在是至聖的主,全地都當敬畏祂。另一方面,作為天國之王的兒女,理應與王同心,感受到神對天國降臨的迫切性,因而為神的國禱告。還有願神的旨意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同樣是關心神國的開展。因此,上述三個願要帶出的信息便是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
三、先有「三願」,後才有「三求」,這優先次序顯明人的需要不應看得比神的國和神的義重要。第一個求是「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這是叫我們學習知足,神每一天按著我們的需要來賜給我們,本章末的「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正呼應這第一個求。主沒有教導我們要為一生的食物來祈求,讓我們每天學習憑信心來仰望主。第二個求是「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這關乎待人的關係,我們這樣求,是因為我們學習免了人的債之愛心,神當然比我們的愛心更大,因此,這是一個很有力的原因,我們來請求神免去我們的債,即赦免我們在祂面前的虧欠,這個求顯出天父愛人的心腸。第三個求是「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這是指求神救我們脫離那惡者,正如啟示錄3章10節所提「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這個求是表明相信主有絕對的保守能力。這三個求在顯出主的權能和愛人的屬性,我們禱告時便當以神為我們所信靠的天父來親近祂。「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祢的,直到永遠」,禱告也是敬拜和讚美,禱告理應包括歸榮耀予神。主教導門徒以父子關係開始,以敬拜結束,實在是一個完美的禱告。
14至15節,在「主禱文」之後,主特意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這明顯是呼應上文第12節的禱告內容。同時,我們參考主耶穌在馬太福音18章25至35節所舉惡僕的例子,便知道主論饒恕之道的含意。就是當那惡僕蒙主人憐恤,免了一千萬銀子。然而,那人卻為了同伴欠他十兩銀子,在同伴央求下,仍不肯寬容他,結果那惡僕被主人怒罰。主耶穌清楚解釋:「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這點也與八福中「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互相呼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