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0/10/11 太18章

1至9節,門徒問主耶穌天國裡誰是最大的,主以一個小孩子的樣式為最大的來回應他們。這明顯與門徒的期望有很大落差,不難想像他們會以為天國就如同世上國度一樣,講的是權勢和地位,殊不知主叫他們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甚至他們若不回轉,斷不得進天國,那就是不能得救。什麼是小孩子的樣式呢?主解釋人要自己謙卑單純,像小孩子那樣。誠然,人若自高自大,又怎肯認罪悔改呢!不願悔改的人,試問又如何能得救呢?神喜悅人在祂面前像小孩子那樣真誠和單純,當人願意謙卑主前,神就看他在天國裡是最大的。在今天這個鼓吹自我膨脹的世代,我們屬神的人實在需要學習回轉像小孩的功課,單純向主。主還強調說:「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太18:2-6)意思是凡有人為主的名接待接待一個像小孩子那樣單純謙卑的人,主就視他們是接待主自己。如果有人絆倒那些像小孩子單純的人,這絆倒人的人也必受到嚴厲的懲罰。雖然絆倒人的結果是如此嚴重,但主對這世界發出哀嘆,因為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昔日如是,今天何嘗不是仍然有這等事嗎!主進一步解釋絆倒人的嚴重後果,祂用了一個肢體的比喻,就一個肢體與一雙肢體受永遠刑罰的比較,來提醒門徒應該情願付極大的代價也不要絆倒人。

10至14節,承接主的警告,主又提醒門徒,雖然小子對很多事情都不懂,但門徒也不應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因為小子們都有服侍他們的使者在天上,這些使者常見天父的面,縱然只是小子,但他們都有神差派的使者看顧和守護。更重要的是「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縱使小子中有一個迷失了,主也以他為寶貴,情願撇下那九十九隻,去尋找那迷路的羊。當主找著我們中間一個迷失的,他為此要比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還要歡喜。我們每次回想自己的信主或軟弱,豈不是主自己尋找我們嗎!並且主說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待小子,不願意小子裡失喪一個。天父的心腸也是像主耶穌一樣,神所愛的小子,誰敢輕看呢!

15至20節,主耶穌論到如何處理弟兄得罪弟兄的問題,主並不以為得罪弟兄是小事,從下文結果的嚴重性,可見主視得罪弟兄不是一般的無心之失,乃是定性為犯罪。但主教導門徒的方向不是懲處,而是挽回。因此,門徒對那得罪自己的弟兄,趁著只有他和門徒在一處時便應指出他的錯來,目的不是責罰,這是給他悔改的機會。為何不在眾面對指出他的錯來,若單是受害的門徒勸他,在沒有其他壓力和因素下,他若肯聽勸而悔改,他悔罪的心便來得真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那門徒就是挽回了弟兄,這在主面前是可喜的(參太18:13-14)。然而,倘若他不聽門徒的勸導,拒絕認罪悔改,門徒就應帶同見證人去,目的也是讓他知錯,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意思是具客觀的見證,叫他不能否認。然而,倘若他仍不肯聽勸,就要告訴教會,教會處理此等事應按照聖經真理來判斷,倘若他連教會的勸導也不聽,對於這個自稱為弟兄的人,因犯罪而不肯悔改,教會就當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就是視他為教外人,弟兄姊妹們不應與他相交。當然無論何種情況,只要人願意真誠悔改,教會還應接納他。主進而解釋教會所獲授予的屬靈權柄,「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對於處理犯罪的信徒,這位稱為弟兄的,他與眾信徒一同奉主的名聚會,他就是承認主在教會中間,教會既蒙主授予審判教內人的權柄,這名犯罪的信徒自當受教會的判斷所約束。同時,當他願意真誠悔改,教會也有屬靈的權柄來接納他,並以主尋得迷羊的心腸來為他歡喜。倘若他不肯聽教會的裁決,經過這麼多次的勸導,他仍是拒絕認罪悔改,教會既是主耶穌聖潔的新婦,就絕不能接納犯罪而不肯悔改的人作為主身體的一部份。因此,教會有權有責將這樣的人趕離開教會。

21至35節,聖經的教導十分奇妙,上文提到處理得罪弟兄的人之辦法,若停留在此,容易引來很多彼此論斷的情況。面對得罪自己的人,彼得並不是用追究對方的罪責來面對,相反,他知道應該以饒恕的態度來面對這樣得罪他的人。所以,他請問主耶穌,他當饒恕那得罪他的弟兄幾多次。這實在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功課,今時今日,「問責」之風幾乎滲透每個角落,但從「受害人」的角度,聖經的教導卻是學習「饒恕」(當然饒恕不代表不處理那人的罪)。彼得提出饒恕弟兄七次,看來他認為這樣已經相當寬大,但主卻對他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其實不是四十九次,這乃是完全沒有限量的饒恕。主用了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的比喻來說明這個道理,這個僕人欠主人多達一千萬兩銀子,主人要將他和他妻子兒女賣了償還,當僕人俯伏拜他,求主人寬容,主人就動了慈心,釋放他和免他債。我們可以想像這個僕人是何等蒙恩,這不是他有什麼能耐,全因主人的憐憫。然而,當這僕人面對欠他十兩銀子的同伴,卻以嚴厲的手段來追債,就是同伴發出相同的哀求,這僕人竟自不肯及將同伴下監。他這個行動引來其他同伴的憂愁,並告訴主人。結果主人大怒,甚至取消從前的免債決定,將這惡僕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從這個比喻,我們知道主的心意,當有弟兄得罪我們,從我們自身的角度考慮,我們不是要對付或審判他們,我們應以憐恤的心態來待他們,因為我們也是這樣得罪我們的神。我們得罪神,就如同欠神千萬兩銀子那麼重的罪債(其實是無法計算),但因為主的憐恤,我們便得了赦免。今天有弟兄得罪我們,相比之下,他們欠我們的又怎能與我們欠神的相比呢!所以,我們當學習主那憐恤人的心腸。最後,主提出一個嚴肅的警告,「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