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0章
1至4節,本章是主給十二個門徒的吩咐,吩咐內容包含使命、他們所獲得的權柄、如何面對執行使命時的難處。使徒在此是指那被主差遣執行使命的人,因著主給他們權柄,他們便能作主所作的,就是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
5至10節,使命的第一個要求是叫門徒們只到以色列人中間傳道,不可走進外邦人和撒馬利亞人中,直至耶穌復活之後,福音的使命便明顯延伸到萬民,現在主首先是要他們對色列人傳悔改的道。主視以色列家為迷失的羊,這是指神的選民,整個民族離開神,偏行己路。他們要隨走隨傳「天國近了」的信息,同時,也要作主所作的,就是醫病和趕鬼,顯出他們獲授予的屬靈權柄。門徒傳道是要白白地去作,意思是不可因為金錢或其他利益關係而作工,因為他們所得的權柄都是由神而來的,不是他們自取。但主同時又要求門徒不要為自己準備傳道的生活所需,無論金錢、衣食,他們都不要掛心。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這是指神必然為祂的工作預備。
11至15節,門徒在路上要找那些願意接待他們的家庭,在古時猶太人接待客旅也是傳統的美德。門徒住在這些人的家,直到離開為止,並請這家人的安,這是含有祝福之意,惟仍需視乎那家是否配得平安,如果神看他們不配得平安,門徒所求的平安就仍歸給他們自己。凡不接待門徒、不聽他們話的人,他們離開時,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見証那些人的不是(參可6:11及路9:5),古時敬虔的猶太人離開外邦人地方時,連鞋底都不會沾上外邦人境内的泥土。按此,主當時視那些拒絕使徒的猶太人如同外邦人。門徒蒙主賜下如此權柄,在他們中間行那些神蹟,猶太人仍然拒絕他們,因此,他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受的刑罰比起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更重,這個真理在下一章經也有類似的論述(參太11:21-24)。
16至23節,主用羊進入狼群比喻門徒所將要面對傳道的危險,主教導他們要靈巧像蛇,精明地應對危險。但同時要馴良像鴿子,保持純真和誠實、不以詭詐來迴避危險,當然也不要是要像羊那樣任由人宰殺。在傳道的時候,他們要防備人,為了主的緣故,有人會攻擊他們,或是在猶太公會、或是外邦君王面前受審,甚至在會堂裡被鞭打,然而,就在他們被審問時,卻得著為主作見證的機會。雖然主是這樣預告,但主同時提醒門徒,在他們被交給人審問時,不要思慮如何回應,這表明他們信靠神的心,神會按需要賜給他們當說的話,主還解釋當他們回應人的審問時,主是以他們在人面前代表自己,所以,神的靈會在他們裡面感動他們當說的話。這是主的應許,也成了無數受逼迫的門徒之安慰。然而,門徒所遇到的逼迫卻不止於此,為了見證主耶穌的名,他們要受到至親的攻擊,甚至被殺害。他們被眾人恨惡是免不了,正如保羅所見證:「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但這並不是終結,因為主應許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從下文,我們得知主叫門徒在受逼迫時是可以逃到別處,但作見證卻沒有停止。「人子就到了」是指主再來,但為何主仍未來到,門徒在每個以色列的城邑裡都傳講福音,若神的選民整個以色列在那時都相信主耶穌(參羅11章),「人子就到了」,末日的審判就來到。結果我們都知道,因為以色列人的不信,福音就傳到外邦。
24至39節,在受逼迫的事上,門徒既是作主的學生和僕人,他們的主既受苦,他們怎能高過主?豈能免受逼害呢?因此,門徒必要受同樣的苦。不信的人既辱罵主人是別西卜(鬼王的名字),就是主曾被猶太人說祂是靠鬼王趕鬼,何況主人的家人呢?原來主以門徒為家人至親。主在此勸勉門徒不要害怕,這是他們必需經歷的事,主曾私下向他們講的話,他們明明和公開地向眾人傳講。人面對逼害,難免會害怕,主指出門徒應該知道要怕誰,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他們不過是人;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祂,祂是神!在面對逼害時,門徒更應存敬畏神的心面對。殉道頂多不過是肉身的過去,但背道卻是身體和靈魂都要滅亡,何者更為可畏!但面對逼害,除敬畏神,還要信靠祂,麻雀只賣一分銀子,意思是麻雀在人眼中只是不值錢的鳥兒,但在神眼裡,牠的生死都是由祂掌管,何況屬神的人呢!祂甚至連我們的頭髮都數過,這是何等細微的事,神都掌管。因此,主安慰門徒不要懼怕,神看我們比雀鳥還要貴重。懼怕人或許叫門徒害怕作見證,因此,主指出凡在人面前認主的,主在天父面前也必認這人;凡在人面前不認主的,主在天父面前也必不認他,這是何等嚴肅的警告。我們想到彼得,他也曾三次不認主,若不是主為他祈求得以回轉,恐怕他也不蒙天父認他。既是警告,我們就知道目的是叫門徒不要越過而不認主。主在糾正門徒一個觀念,不要以為主來了,他們在地上就可安享太平,如同天國在人間,止息一切紛爭。主來了,因為世人不都接納主,必有人因為主的緣故疏遠屬主的人,甚至信徒的親人都以他們為仇敵。對於信徒而言,這無疑是很大的打擊和掙扎,因此,主提醒門徒若出現這種情況,門徒就要知道分重輕,若愛親人過於愛主,這人就不配作主的門徒,不配跟隨主。什麼是背十字架?當然不是那兩塊木頭,門徒要跟從主耶穌,必須背起他的十字架。十字架從來都在愛神和受己兩者的選擇上顯明出來,必須經歷掙扎,結果順從神的旨意,這才是背十架,也是主自己的榜樣。然而,在主的眼中,在世界為自己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屬靈的生命;為主捨己而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屬靈生命的豐盛,我們又如何抉擇呢!
40至42節,這裡的接待門徒應是指本章11至14節那些接待門徒的家庭,同樣,主視他們不單是接待主的門徒,更視他們為接待自己,也是如同接待天父。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主指出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對於門徒而言,他們這個職份是何等尊貴,接待他們的人尚且得到賞賜,更何況他們作主的使徒,傳神的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