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0/12/20 太25章31節至26章13節

太25章31至32節,「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這是指主降臨之後就進入「千禧年」了。那時,主「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受審判,主要分別誰可以「往永生裡去」,誰要「往永刑裡去」,這是最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才會判決(參啟20:11-15)。以下第四個比喻是「審判歷史上所有『死了,來到白色大寶座前』作最後分別能否得救的人」。主形容祂的審判像「分別綿羊山羊一般」,「綿羊」的性情馴良,在《聖經》中向來代表義人;「山羊」的性情兇惡,在《聖經》中向來代表惡人。從前只有以色列才是主牧養的羊群(參結34:30-31);在千禧年時代,「萬民」都是主牧養的羊,因為主作王統治全世界。

33至40節,主把「綿羊」安置在「右邊」,然後對他們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右邊」代表蒙福的一邊;「創世以來所預備的國」則是指從亞當開始,直到世界結束之時,所有得救的聖徒所組成的「國」。他們也像「活石」,被建造成為「聖城新耶路撒冷」。舊約得救的聖徒和新約得救的聖徒,都已經在「末世大災難之前」復活被提,他們已經得救,毋須再受「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所以來到「白色大寶座」前受審,而有機會得救的人,是指在「千禧年時代」活在地上的人。他們也蒙恩,得以進入「創世以來為所有聖徒預備的國」,與我們同得救恩。主判決他們得救,因為他們曾經用愛心接待「主的小弟兄」,

看見他們「餓了」、「渴了」、「作客旅」、「赤身露體」、「病了」、「被囚在監裡」,並盡力幫助他們。那時「主耶穌」已經在極大的榮光中降臨,人人都看見祂,正如《啟示錄》說:「看哪,祂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哀哭。」(啟1:7)根據《希伯來書》給我們「信的定義」,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參來11:1)人只能在「未見」之時才可以「信」,「看見了」就不能「信」了。所以神憐憫「千禧年時代」的人,讓他們仍然有「因信稱義」的機會,就是看他們有沒有用愛心接待「主的小弟兄」,主會按「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原則」(約1:12),承認他們這樣做,就是「作在主身上」。換言之,主看他們「愛主的小弟兄」就等於「信主」。因為「真信心」必定有「愛心的好行為」;人若認為自己「信耶穌」,而沒有「愛心的好行為」,是未得救的。因為保羅說:「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用愛心接待客旅」在聖經中極度重視,亞伯拉罕接待客旅,不知不覺接待了天使;連羅得也是這樣;舊約許多聖徒和先知也是這樣;連耶穌時代也是這樣,所以主差派門徒出去傳道之時,說:「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10:14-15, 40-42)

41至46節,主將「山羊」放在「左邊」,定他們不能得救,他們要往永刑裡去,只因為他們不肯用愛心接待「主的小弟兄」。主的意思是,你們既然不用愛心接待我的弟兄,我為甚麼用愛心接待你們,讓你們進入我的天國?你們反而接待魔鬼,那麼你們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吧!所以「不信」等於「不愛」或「不接待」。這是因為「沒有愛心的好行為」而定罪;像得救的人是因為「有愛心的行為」而證明他們「真心信」一樣。所以我們要何等的戰兢,從今以後不要「憑外貌認識主」,也千萬不要小看「主的小弟兄」,因為「主基督」會化裝成為「有缺乏、有軟弱、小弟兄」,在我們日常生活的範圍出現,要看看我們有沒有愛心接待祂,好證明我們是不是「真心信主」。原來「永火」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預備的,可見神愛所有的人,不願有一人沉淪。但人是有「自由意志」的,神不會干涉人的「自由意志」。人既然願意揀選「信魔鬼」,又「跟隨魔鬼」,甘心做「魔鬼的兒女」,就只能跟隨魔鬼一同往「永刑」去。許多人認為,「神是愛」,怎會創造一個「永遠焚燒的硫磺火湖」,把人丟進去,欣賞人永遠受痛苦呢?所以他們認為罪人在「硫磺火湖」裡被焚燒,就消失了,不會永遠受痛苦。其實他們不明白,只有「物質界」的事物才會「焚燒而消失」;「靈界」的魔鬼和復活了的人是不能「焚燒而消失」的,只能永遠受痛苦。再者,進入「永刑」的痛苦,重點是在「永遠不能與神恢復關係」,這才是最大的痛苦。「永遠焚燒」只不過是借用物質界肉體的痛苦來形容而已。

太26章1至5節,主耶穌再向門徒提到祂將要受難的事,祂受難的日子正是以色列人記念逾越節的期間,古時以色列人蒙神拯救離開埃及,如今主釘十字架同樣是要萬民施行救贖。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們參加了大祭司的會議,他們都是以色列人的宗教領袖,按理應該明白神的旨意,但現在竟然商議要殺害由神差來的基督,他們更不惜要用詭計來行凶,完全憑血氣行事,不理會律法的要求。至於他們不考慮在當節的日子殺主,原因不是尊重節期,而只是恐怕民間生亂,換言之,只要他們有辦法解決民間生亂的問題,他們便會即下殺手,猶大賣主便給了他們一個機會。

6至13節,在商議詭計和猶大賣主兩段事件之間,馬太加插了一段事感人的事蹟,當主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的家裡坐席時,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另兩卷福音書稱此為「真哪噠香膏」,這是一種極昂貴的甘松香油。這女人將香膏澆在主的頭上,她的目的是因為相信主耶穌就是那位要來的彌賽亞。第8節的「門徒」是眾數,顯然這女人所獻的貴重程度,很多門徒都認為絕不需要,香膏這樣用了是極大的「浪費」,他們以為主耶穌根本沒有這樣的要。他們表現很不喜悅,當著眾人面前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他們認為這些有價物質可以用來幫助有需要的人。聖經記載主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是他們所看重的是什麼。明顯主不單為這女人解圍,使門徒不再難為她,主更稱讚她在祂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門徒看的是香膏的價值,主看的這女人的心意。主不是說賙濟窮人沒有價值,但相比此時此刻,主還在世的日子實在不多,但門徒卻常有窮人與他們同在。主更指出這女人將香膏澆在祂身上,是為祂安葬做的。這是連門徒都未能領受的事,但主卻看這女人是如此認識祂。因此,主鄭重的告訢門徒,他們無論去到什麼地方傳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人的,作為記念。當然不是高舉她獻的香膏,而是她那認識主、看重主、甘願為主的心,如此高舉主的人,主必記念。不知我們面對主,我們所看重的是什麼?主的心或是人的心呢?

(註:如需詳細了解末世論,請參閱主光哥所著《啟示錄研經亮光》及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