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心聲:2015/11/08 社會關懷的再思(上) 溫漢煊

當面對日益複雜的社會環境和各種社會運動思潮的衝擊下,相信有些弟兄姊妹在關懷社會時會感到無所適從,筆者試從以下幾方面分享信徒關懷社會時可留意的地方,盼望我們能察驗神在其中的旨意。

論到神的心意,主耶穌明說祂的國不屬這個世界(約18:36)。祂到世上來,不是要建立地上的國度,我們也相信這個世界終必走向滅亡。但主耶穌在世時,卻確實有關懷個別人的需要,例如:對個別患病的和鬼附的,祂有醫治和趕鬼的時候;祂也有顧念飢餓的人群,行神蹟餵飽幾千人的時候。然而,我們看不到祂以神蹟治好全世界的病人或解決所有鬼附的問題,也沒有餵飽全世界飢餓的群體;祂甚至為了讓人持正確的動機來尋求祂,當有人為了吃餅得飽而跟隨祂時,主耶穌便用他們所不明白的話驅使他們不再跟隨祂。無疑人肉體或今生的需要,都不是主「最」關切的。神愛世人,完全體現在我們的主流血捨身,叫凡相信祂的人可以得著永生。因此,神最關心的是人靈魂的得救。當然世上有很多說法將今生和永生混為一談,又或以地上的福祉取代叫罪人得救的福音。但作為屬主的人,願我們與神同心,不會看社會關懷過於主所關懷的。

面對社會運動,其中的一個爭議點是爭取社會公義的問題。相對地公平和公義的社會確實有其價值,個人的爭取也是可行的,但世人的公義並不能完全等同神的公義。在過去的社會運動中,不難發現有人試圖將世人相對的公義與神絕對的公義相提並論;其實世上沒有人可以靠自己的行為在神面前稱義。按神公義的標準,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當有人以神的公義之名來爭取地上不完全的公義,我們需知道這些人所說的公義並不達到神的標準。試問有誰的義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得住呢?我的意思不是說信徒不應爭取地上的公義,但信徒參與爭取公義的社會運動時,不要混淆世人的公義與神的公義。我們細讀聖經,大部份神看為罪惡的都與世人的罪不同,神的公義豈可與罪人眼中的公義相比呢!因此,我們不要以為爭取地上的公義就可以滿足神對公義的要求,兩者差距實有天壤之別。

信徒關懷社會多是出於善意,其中也有存著單純的理想,期盼建立一個更公平、公正和公義的社會。但在爭取這些理想時,世人常常使用的手法或手段,卻會對其他人造成不便或負面影響。有人高呼他們是以公民抗命來達至他們所追求的目標,但對他人所造成的影響,卻認為責任在當權者或其他人士;這種表達方式,相信受影響的人們不會全部予以認同,甚至有不少人是產生厭惡感。至於信徒所重看的理應是神所看為最寶貴的福音,祂的旨意是叫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此,信徒的大使命就是「爭取」福音被傳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