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心聲:2017/12/31 教會肢體生活的苦與樂﹝七﹞ 朱鶴峯

藉上次提及的「輕微事故」,本人深盼大家願意為主的緣故不計前嫌,在主裡學習接納及恩待每位教會的肢體。至於今次分享的「嚴重事故」,為了保護各方,本人只會簡略描述事情的始末及影響,期望大家不必太在意事件的具體細節,而應集中思想過程中應有的態度和反應 ─

當年清楚蒙召初期,幾位自小牧養自己的傳道人相繼前來了解關心及表達支持,但因有其他個別傳道人表示不太認識本人,所以教會一直未能接納本人留在母會全時間事奉。可是在等候期間,該傳道人不單沒有主動「認識」本人,反而與本人「保持距離」,後來終於得知該傳道人其實另有別的特殊原因,因而堅決不願接納本人。基於教會傳道同工要秉持同心原則,本人的「考慮」一直處於「有待決議」的狀態,結果經過長達三年半的等候,本人最終決定不考慮留在母會全時間事奉,好讓能以「自由身」申請入讀神學院接受裝備。

回想當日得知個別傳道人對自己的蒙召有「保留」時,心情實在十分難受,那種「無緣無故」不被接納的感覺,若依從人性,的而且確很容易令人不自覺地產生敵意。但感謝主的保守及扶持,在困惑中我們夫婦二人一方面深深體會到主的安慰,知道主明白我們進退兩難的處境;另一方面主又讓我們理解到教會運作的原則,提醒作為肢體務要在其中學習體諒及順服。因此,我們在那段艱難的日子,不單能夠靠主如常聚會及事奉,而且我們除了與個別成熟的肢體交通此事和同心禱告外,並沒有向其他肢體「申訴」,以免影響教會,令魔鬼仇敵有機可乘。

至於那位對自己「另眼相看」的傳道人,我們其實自小便十分敬重對方,即使知道對方是整件事件的主要關鍵人物,我們也不斷提醒自己務要交託主,並繼續為對方祈禱。因為事情的對錯,教會的主自會施行判斷,但作為肢體,我們卻要在主裡切實相愛,以恩慈相待。因此,時至今日,我們在街上遇見那位傳道人時,仍會一如以往以笑臉向對方打招呼,視對方為可愛可敬的長輩,我們相信主必定喜悅我們這樣相待。

盼望大家能在今年將要完結之時,決心在主裡學習彼此切實相愛,並願意體貼主的心,不讓自己的個性和遭遇,以及別人的言行和立場,影響大家主內一家的關係,願主施恩幫助我們!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毁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弗4: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