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心聲:2012/12/23 從「屬靈路線」看「節期慶祝」-6 吳主光

我們教會走「屬靈路線」,認定「聖經才是我們信仰的最高權威」,因此明白,神並不喜歡我們慶祝任何節期。因為連《舊約聖經》所注重的「猶太人七個節期」,《新約聖經》也隻字不提;整個教會歷史也不注重這些節期,為甚麼教會仍然要注重慶祝聖經完全沒有提及的「聖誕節」、「復活節」、「萬聖節」和「鬼節」?這些節期豈不是天主教在敗壞的日子裡製造出來的嗎?

對於慶祝猶太人的「七個節期」,保羅責備加拉太教會,說:「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加4:8-11)因為加拉太教會謹守日子(例如安息日)、月分(月朔)、節期(七節期)、年分(安息年和禧年),與守律法,和必須到猶太人聖殿去獻節期必須獻的祭拉上關係。他們忘記了,這些節日已經在基督裡成全了。七節期的前四個已經於主耶穌第一次降世之時應驗了;後三個要等到末世時代,教會復活被提之後,才繼續向猶太人應驗,顯明與教會無關。

對於「聖誕節」(Christmas=Christ + Mass 天主教的「彌撒」),歷史清楚地告訴我們,這是康士坦丁皇故意將羅馬人十二月二十五日的「農神節」,改為「聖誕節」。如果在日期上有了「撒但的謊話」,為甚麼我們還要接受?有人認為,管它日期準確不準確,只要趁這個機會傳福音就是了。我們的反駁是-為甚麼不是天天傳福音,天天慶祝主降生;而是要借用「撒但的謊話」來一年傳一次福音?說這樣話的人,分明是「不以聖經為最高權威」,硬以自己的看法與聖經抗衡。我們傳福音是傳「真理」,豈能傳含有「假理」的「聖誕福音」?豈能叫聽福音的世人相信,教會可以接受「假聖誕日期」,而所傳的卻是「真福音」?何況,今天的「聖誕節」已經世俗化了,差不多任何慶祝聖誕節的人都沒有想到-「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因為他們都以犯罪方式來慶祝聖誕。

「聖誕節」的日期出於異教,「聖誕節」的聖誕樹也出於異教;「復活節」的復活蛋也是出於羅馬人拜祭日頭神的祭品。其實,我們不是已經一年五十二次在「主日」(主復活之日)慶祝主復活嗎?這些節期不但是聖經沒有吩咐的,更因為天主教變質,將異教的觀念和禮儀帶進教會,其中最離譜的是十月三十一日的「鬼節」(Halloween),天主教見民間熱愛這節期,就在第二天(十一月一日)加多一個節期,稱為「萬聖節」(All Saints Day),鼓勵人向死了的聖人禱告。基督徒稍有「耶和華忌邪的心」,也不會贊成慶祝這些節期。但是今天,不但天主教仍大事慶祝,連基督教許多大宗派教會也同樣慶祝;我們走「屬靈路線」的平安福音堂萬萬不能慶祝,凡慶祝者,就明顯地標誌著,那堂會已經離開了「屬靈路線」,我們可以與之漸漸疏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