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心聲:2013/05/05 鼓勵申請受浸 溫漢煊

我們下主日(5月12日)下午將舉行今年第一次的浸禮,是次受浸的肢體共有五位,分别來自迦勒團、以利亞團及提摩太團,現特邀請大家抽空出席,共證神恩。同時,筆者在此亦再次鼓勵我們中間未受浸的肢體們盡快申請受浸,按聖經真理,凡清楚得救者均應受浸,藉著浸禮表明他們已經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為此,每一位受浸的肢體在受浸前,均需在會眾面前分享個人的得救見證,述說未信主前他們是個怎樣的罪人,神如何尋找拯救他們,信主後,他們的生命又有何改變,讓眾人得知主恩奇妙和神愛的偉大,不單在眾肢體面前,更在三位一體的神面前、天使和未信的親友面前,更在魔鬼面前作見證、榮耀神。因此,受浸不是為人,乃是為主,讓主在浸禮中得著榮耀才是最重要。

教會考慮是否接納受浸者的申請,最重要是申請人是否真心信主,但如何判別真心,其中除了真理的認識和相信外,在生活上流露屬主的生命是很重要的。例如:我們因著經歷神的大恩厚愛,理當親近神、保持恆常的靈修生活;又如屬主的人必然看重主的吩咐,故應經常出席擘餅聚會,記念主的自己。當然這些只是其中一些例子,教會在接納肢體受浸前,都深入了解其信仰情況,不會只看其表面的行為。好像有些老人家因病無法聚會或者靈修,我們不會因此而拒絕為他們施浸,判別他們清楚得救的方式與青年人也有不同。然而,倘若申請受浸者長期落在軟弱或罪惡中,不論是誰,他們都不應該受浸,因為他們的見證並不榮耀神,縱使教會或别人不知道,但主知道,撒旦也知道,牠必然高興這樣的人受浸,因為藉此可控告人,使神的名受虧損。在受浸輔導的過程中,或多或少都會發現申請者不同程度的問題,惟經過輔導後,不少信仰的問題都能解決,以致在浸禮中能真正見證主的救恩,歸榮耀予神。筆者在此也提醒那些在别處教會受浸的肢體,若在我們中間已聚會了一段日子,並願以尖平為你屬靈的家,十分鼓勵你與我們交通轉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