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19/11/24 創3章1節至14節

創3章1至14節

1節,伊甸園那條「蛇」的「前身」是《啟示錄》所說的「大紅龍」,因為經文說明—「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啟12:9)既然稱牠為「那古蛇」,意思就是「那獨特的一條」,古時引誘女人的那一條,不是今天所有的「蛇」。「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的意思,不是神創造牠成為「狡猾」,而是牠濫用「自由意志」去運用「智慧」才變成「狡猾」。「蛇」先挑戰「女人」的「智慧」,引導她思想一個「明明不合理的問題」,「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喫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其實「蛇」的用意是先探測女人對神的話了解多少,將問題推到一個「極端」,然後引導女人反回另一個「極端」去思想。所以魔鬼的絕招是常叫人「走極端」,既然不是「全部都不可吃」,就必然是「全部都可以吃」,這是心理戰術,不是邏輯。要藉反面的問題,叫女人想一下,神是否真的將「所有好處」都賜給人?其實「蛇」在妒忌神將萬物交給亞當管理。要叫女人相信自己的理性能判斷一切,可以分辨得出,神的話說得對,還是蛇的話說得對。女人忘記自己只不過是剛剛受造,怎可能高過蛇的智慧?怎可能找到神的話有甚麼不對的地方?

2至3節,女人回答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喫.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喫、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從這話可以見到「女人」開始中計,因為女人並沒有發現蛇的問題含有「不尋常的意味」:這分明不是有意思的問題,因為若都不可以吃,那麼、人吃甚麼?女人將神的話「加多」和「減少」,神並沒有說「不可摸」,女人加多這話,是出於「糾枉過正」的心態。在歷史上,「糾枉過正」的心態造成許多「偏激」與「錯謬」。神說「吃的日子必定…」,女人卻忘記了這部份。這是因為「警覺性低」,在歷史上造成許多「給魔鬼留地步」的機會。

4至5節,「蛇」看到女人將神的話「加多減少」,就知道她中計了。於是表示樂意將「秘密」說出來,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撒但的詭計常是「一半真、一半假」,這樣才能造成有效的欺騙。蛇說「不一定死」,等於叫女人懷疑神在說謊,想要解除女人的恐懼感,加增她的「博彩心理」,以為冒險偷吃會贏得大智慧。女人未明白「死」的定義,蛇說「不一定死」是指身體,亞當犯罪之後還活了九百多年;神所說「必定死」是指靈性,女人和亞當犯罪之後立即失去遮體的榮光,甚是羞恥,被神趕逐離開,不得見神的面,這才是真正的死。女人也不明白「眼睛明亮」的定義:女人以為這是指「更深的洞察力」;她沒有想到吃了之後,只洞察到自己赤身露體,甚是羞恥。女人也不明白「如神能知道善惡」的定義,女人以為只要「如神」就一定是好的;她不知道「如神知道善惡」而「不能如神控制自己去行善而不行惡」,就落在「被罪捆綁」的痛苦中,不能自拔。蛇叫女人懷疑,神不是真的將「萬物」都交給人享受和管理,因為神明明留下「能知道善惡」這個好處沒有賜給人,證明神不是「全善全愛」的,因為神不願意人完全像祂。

6節,「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喫了。」這話表示女人已經接受了「蛇」的意見,完全沒有懷疑;一面倒地從正面思考「吃的好處」。所以我們研究女人思考的過程,她先以為自己有足夠的「智慧」去判斷「神」的話說得對,還是「蛇」的話說得對。沒有想到神是「造物主」,人怎能與神相比?蛇原是一個「智慧充足」的基路伯,人怎能與牠相比?女人「信」蛇,因為以「理由」(以為自己的智慧最高)為根據,這是出於女人「主觀的驕傲」;不再以「對象」(以對方的可靠程度為重)為根據,這是因為「失去客觀的分析」。如果女人肯查究一下「蛇的背境」,她絕對不會這麼容易上當;如果女人肯想一想神從來沒有說謊,一直都是將最好的賜給人,女人絕對不會這麼容易懷疑神。但女人不應該「望著」果子來思考,一面倒地想著果子的好處,顯示她已經著了迷,所以,她以為果子「好作食物」,這其實是「肉體的情慾」(約壹2:15-16);以為果子「悅人眼目」,這其實是「眼目的情慾」;看果子是「可喜愛的」,沒有醒悟到、試探已經由「肉體」和「眼目」進入她的「心」,控制了她的「意慾」。以為吃了「能使人有智慧」,其實這是「今生的驕傲」。

7節,女人吃了禁果之後,可能已經注意到自己「遮體的榮光」漸漸減退,見到自己赤身露體,她還以為這是「眼睛明亮」的現象,沒有醒悟過來,還摘下果子給丈夫吃。女人在旁加以鼓勵,勸丈夫也吃,「拖丈夫落水」,這是一般犯罪者的心理,以為越多人犯同樣的罪,就可以減低罪咎感。亞當更是頭腦簡單,只因為妻子吃了,就將所有疑慮消除,心想「死就死吧,與妻子同生共死是應當的。」亞當看見果子實在很美,認為既可以「偷吃」這新品種食物,又可以取得神的智慧,值得冒險。亞當可能叫自己不要想得太多,應當趁神不在,趕快吃。二人吃了禁果、得到了「分別善惡」的「智慧」。但這「智慧」立即叫他們發現自己已經犯了「罪」,神定規「分別善惡」是「禁區」,不准人闖入,為甚麼自己硬要闖進去?闖入「分別善惡區」,知善而不行,知惡反而行,就落在無法自拔的痛苦中,為何如此愚拙呢?女人先犯罪,必定察覺到自己赤身露體,為甚麼還繼續勸丈夫吃禁果,拉丈夫落水,陪自己一同犯罪呢?亞當也必定看見妻子全身失去榮光、赤身露體,為甚麼還要聽妻子的話而吃禁果,將妻子放在第一位,將神放在第二位呢?二人內心種種自咎感加起來就等於「赤身露體」的「羞恥感」;這「羞恥感」叫他們不敢見神的面,「與神隔開」,這就是「死亡」的真正定義。

8至10節,亞當和女人犯了罪,神要來審問他們,卻在出現之前,故意使「天起涼風」和「問亞當在那裡」,因為亞當和女人已經赤身露體,所以神讓亞當和女人有時間先躲藏起來,不至於看見他們赤身,把他們治死。神呼喚亞當,說:「你在那裡?」當然是要給亞當一個認罪悔改的機會。其實神准許「蛇」試探他們之前,已經預知一切。神問亞當在那裡時,亞當誠實回答,說是因為「赤身露體」而「害伯」,所以「隱藏」起來。所以神審判他們的整個過程、都沒有與他們會面,免得他們見到神會死。

11節,「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這話暗示他們本來已經赤身露體,只不過有榮光遮體而不覺得吧了。他們赤身露體,感到非常「羞恥」,因為多了一個「生殖器官」,而且這是夫妻藉以「聯合成為一體」的器官,也是生產的地方,所以人以「生殖器官」為最羞恥。「莫非……麼?」神的語氣好像不知道,其實神早已知道,只不過示意要亞當自己說出因由,給他認錯的機會。神要引導亞當明白,感到赤身露體,只有一個可能,就是吃了神吩咐他們不可吃的果子,落在「死」的狀態中。只不過亞當犯罪不是出於自己,所以不至於死透,仍有「羞恥感」。

12至13節,亞當承認,但表示不是他一個人的錯,而是「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他是說女人不但沒有幫助他,反而連累了他。「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是女人先犯罪,她吃了認為沒有死,就把禁果也給亞當,所以亞當是隨後才犯罪的。亞當的語氣很強調,犯罪的原意不是出於他自己。「我就喫了」,亞當認罪的部份,但他表示、責任不應全在他;他很後悔聽女人的話,過於聽神的話。因為他愛女人,女人吃了,他要與女人共同進退,所以也吃了。

13節,我們從後來神判決「女人要戀慕丈夫、丈夫要管轄女人」就知道,神確實考慮亞當所說「女人先犯罪,影響他也隨著一同犯罪」,我們又從神判決「女人後裔要傷蛇的頭」而知道,神確實考慮到「罪的根源」是「蛇」,人只是「受害者」,所以沒有立即處死他們,讓他們活了九百多年,為要給人有悔改的機會。神甚麼都知道,但神故意轉過來問女人,說:「你作的是甚麼事呢?」目的也是給她一個悔改的機會;同時也要藉著她指證「蛇」才是「罪惡的根源」。女人自己確實犯了罪,很自咎,本應無話可說,但她仍要表示自己不是元兇,「蛇」才是元兇。女人現在回想過來,認為蛇的話原來不是出於好意,是有計劃地「引誘」她犯罪。自己雖然有罪,但主要原因是中了蛇的詭計才犯罪的。當時以為蛇是出於好意,想要幫助自己更像神那樣有智慧;誰知吃了之後,反而更不像神,因為失了神的榮光而感到赤身露體,非常羞恥。「我就吃了」,這話代表「認罪」。表示自己很後悔,這麼頭腦簡單就被蛇騙了。但「罪的根源」來自蛇,自己只不過是受害者。女人很希望神審查過後,為她報仇。

(如要詳細了解上述指引內容,請細閱主光哥所著《創世記研經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