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19/12/01 創3章14至24節

創3章14至24節

14節,「蛇」是「罪惡的根源」,所以神不會原諒牠,不給牠悔改的機會。但女人和亞當都是「受害者」,不應叫他們承擔百分之百的後果,所以神給他們有悔改的機會。神的「大原則」是身分越高、認識神越深,犯罪後要受的刑罰越重(參雅3:1)。雖然蛇犯更大的罪,神也沒有滅牠,因為神還要利用牠進行另一項「創造」,從罪人中找到肯悔改歸向神的人,把他們看為「活石」,藉以建造「聖城新耶路撒冷」,那才是神「創造」的真正目標。神懲罰蛇「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意思是貶為最低等野獸,針對牠自以為「最尊貴」,「終身吃土」意思是以肉身來說,那條「古蛇」因為只能吃土,就餓死了;剩下「靈體」,稱為撒但,又叫魔鬼,在空中掌權,將人與神隔開(參弗2:2)。既然撒但只是「靈體」,「終身吃土」也必須用「靈意」來領會,代表神叫牠「死剩把口」,只能試探人,用謊話來迷惑人(啟12:9-10)。

15節,當神查問女人之時,女人回答「是蛇引誘她,叫她吃的」,表示女人十分後悔聽從「蛇」的話,十分憎恨「蛇」。所以神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女人有留心聽這話,並且牢記在心中,傳給後來的世世代代,所以摩西才能記載在《創世記》裡。「女人的後裔」原文是單數的,指某一個特別的後裔;特別在全人類都稱為「男人的後裔」,只有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耶穌」才配稱為「女人的後裔」。這一點從古以來沒有一個人能明白,連撒但也不知道這個祕密,只有耶穌從馬利亞生出來之後,人們才想起神的話。耶穌基督能「用腳踐踏牠的頭」勝過牠,將牠打倒在地上,叫牠受到「至命傷」;「蛇」雖然能反過來用「口」咬傷耶穌,但耶穌只是「腳」受傷,不是至命傷。耶穌被拉去釘十字架,然而神認為耶穌原是無罪的,只能為世人的罪死,不能為自己的罪死;所以神使耶穌死後第三日復活,這樣就成就了《希伯來書》所說,耶穌基督「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2:14)

16節,如果亞當和女人不犯罪,亞當一個人作王管理和治理全世界,有女人協助他,就已經夠了,不需要生兒養女。再者、如果亞當和女人犯了罪,神原定規他們在「吃的日子」必定死;他們若死了,也不會有任何後裔。所以神要懲罰女人「多受懷胎和生產之苦」,意思是讓他們有「悔改的機會」,只要他們忍耐等候神所應許的「女人的後裔」來臨,為他們報仇,就有機會得救了。她生許多許多兒子,可能要等許多代,那個為人報仇的「後裔」才會出現。更困難的是,無法知道那個「後裔」有甚麼特徵,女人等到自己離世,還未見到那個能傷「蛇頭」的後裔出現,這時、她還不會灰心,這應許傳流二千多年,到摩西時代才寫在《創世記》上,可見早期人類堅信這應許長達二千多年。神對女人的判決,女人要「戀慕」丈夫,丈夫要「管轄」妻子。這是為針對女人曾經擅作主張,聽了「蛇」的話,影響丈夫也吃了禁果。所以神要女人交出「主權」,以後凡事都要順服丈夫,讓丈夫「作主」。本來、神先創造男人,後來造女人是為「幫助」男人。

17至18節,神要他們明白,「伊甸園」是神預備的,是神親自修造的「園」。神讓他們可以在「園」中隨意吃「樹上所有果子」,他們不珍惜;女人引用蛇的話,認為「神留下一樣好處不給他們」,亞當卻聽從了。所以神把他們趕出「伊甸園」,要他們外面的「野地」勞苦耕種─開發野地,修造自己的「園地」,才能得吃的。神還要咒詛地,叫地長出「荊棘和蒺藜」來,要他們明白,修造自己的「園地」是多麼辛苦的一回事。這樣他們就會懷念「伊甸園」的恩典,後悔聽從蛇的話。所以「荊棘和蒺藜」不是神原本創造的,乃是神「咒詛地」之後才長出來的。

19節,神判決亞當要耕地,汗流滿面才得糊口,這樣的判決,只是「取消一半恩典」而已。因為地能出土產,不是全靠人的勞苦,還得要靠「神叫地給人效力」才可以。可見神認為亞當犯罪不至立即死,因為犯罪的意念不是來自他,乃是來自「蛇」。所以神決定給人有悔改的機會,就是讓人在肉身還未「死」,未「歸回塵土」之前,可以認識神而悔改歸向神。神說「歸於塵土」就是「歸回沒有恩典狀態」。亞當本是塵土,神照著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他,又將「靈」賜給他、待他如同兒子,讓他「管理萬物」如同君王……,這一切都是「恩典」。如果亞當以後還是不認識神,不知道感恩,繼續聽從撒但,神就收回一切恩典,使他歸回「塵土」。「本是塵土」意思是本來一無所有。所以神收回「恩典」,並沒有收回本來是屬於他的東西;神這樣待亞當是公平的。神要人知道,人所擁有的一切,都是「恩典」。「歸回塵土」等於終止所有悔改的機會。人要悔改,就必須在未死之前;人死後,就再沒有機會悔改。「歸回塵土」是歸回宇宙萬物中「最低賤的地位」,比石頭還要低賤,與所有動物死後的結局一樣。

20節,亞當到這個時候再給妻子起名「夏娃」,因為盼望她生養眾多,叫那個能傷「蛇頭」的「人女的後裔」,「救世主」早日出現,為他們報仇,帶來救恩。這一點又證明亞當與妻子未犯罪之前,未曾生過孩子;犯罪之後才生養眾多。既然「生養眾多」是亞當和夏娃最大的盼望,所以他們離開伊甸園之時,亞當會好好的保護夏娃,尤其是在夏娃懷孕期間,更加呵護備至。亞當稱妻子為「夏娃」─眾生之母,含有敬重她之意,因為要等候她生產那位「救世主」。

所以夫妻若以「等候救恩」為重,就必定和諧相處。結果妻子「戀慕丈夫」變成「敬重丈夫」;丈夫「管轄妻子」變成「愛妻子如同自己的身子」。

21節,神主動為亞當和夏娃造「皮衣」,因為人犯罪而赤身露體,感到十分「羞恥」,這本事罪有應得。但這「羞恥感」仍然是恩典,是神所賜的,為要加強人類不敢再犯罪的意志力。所以「羞恥感」和「穿衣」成為人類的「大特徵」,與禽獸有別。但人類犯罪越來越嚴重,越來越遠離神的形像,越來越像禽獸,「羞恥感」就越來越弱,最後連「羞恥感」也沒有了,人類就完全變成禽獸,落到「死透的地步」,無可救藥。所以神賜人「皮衣」,要叫人在還未完全失去「羞恥感」之前,為人遮羞。請注意,「皮衣」並非出於「審判的結果」,也不是因為人的「懇求」,而是出於神的「憐憫」和「恩典」。神在審判完之後,見人赤身露體,無花果葉子無法遮羞,神就主動憐憫人,為人造「皮衣」,不是人應該得的。在亞當時代,人們只知道「皮衣」是神偉大的發明─「用羊的死來代替人死、又用羊的皮來遮人的羞」;人們從來沒有想到,「神的羔羊」竟然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所以救恩啟示是漸進的,其豐盛程度,出乎人意料之外。

22至23節,亞當和女人不聽神的話,未有「自制能力」而偷吃分別善惡果,人類就情不自禁地行惡而不能行善,罪就入了世界,世界就大亂了,因為脫離了「道德觀念」的「定律」。這時、如果人「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意思是「永遠活在罪中」,再沒有救恩了。因為神所設計的「救恩」原是以主耶穌「永遠的生命」來「贖」我們「短暫的生命」,這樣才能救贖全人類;倘若罪人也有「永遠生命」,主耶穌一個人的「永遠生命」就只能贖一個人的「永遠生命」,不能救贖全人類了。所以神要堵塞生命樹的路,使人無法藉著任何方法、邪術、法術、通靈術……闖進「伊甸園」、偷取「永生」。神創造萬物,定規萬物不能永存,是「必朽」的。「熱力學第二定律」已經證明宇宙有一個開始,將來會結束。宇宙間沒有一樣事物是「永恆」的。所以人只能等候「女人的後裔」來為人報仇,敗壞掌死權的魔鬼,與神恢復關係,才可以返回「伊甸園」吃那「生命樹的果子」─取得「永生」。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24節,「基路伯」是天上一種最接近神的「天使」,在神寶座的週圍侍立,如同「太監」服事君王一樣。牠們的形狀很特別,各有四個臉面:人臉、獅臉、牛臉、鷹臉(因為長期接近神,而反映主耶穌基督四個身份,如同四福音從四個角度來描寫耶穌基督一樣);各有六個翅膀,有人的手、牛的蹄,所以《聖經》稱牠們為「活物」。整本《聖經》都稱牠們為「基路伯」,惟獨《以賽亞書》第六章稱牠們為「撒拉弗」。神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熖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相信「伊甸園」被遷到天上,成為天上的「樂園」(按:「伊甸」就是「快樂」的意思)。因為「基路伯」是天上神寶座前的活物,「伊甸園」也遷到在天上神的寶座那裡。至於地上「伊甸園」的原址,因為人犯了罪,神就咒詛地,「伊甸園」就下沉到地底,變成今天科威特和鄰近大沙漠地下薀藏豐富的「石油」(按:石油是古代動植物的屍骸受壓而成的),顯示「死亡結局」的可怕。「四面轉動的劍」代表「神的道是活潑的,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4:12)所以凡進入聖殿的人也必須在「祭壇」那裡向神赤露敞開,認罪悔改。「發火熖的」代表神的道不但將敵人的詭計「剖開」和「辨明」,還能把敵人「燒死」(來4:12)。正如以色列人在曠野,二百五十個首領想要向摩西和亞倫奪權,就「有火從耶和華那裡出來,燒滅了那獻香的二百五十個人。」(民16:35)所以神的道能救人,也能滅人。(參林後2:15, 雅4:12, 猶1:5)

(如要詳細了解上述指引內容,請細閱主光哥所著《創世記研經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