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2/08/21 路5章1至16節

1至3節,主耶穌離開迦百農之時,彼得他們並未願意跟主一同前去。所以,主來到革尼撒勒湖邊,用奇妙的方法呼召他門。「革尼撒勒湖」就是加利利海,當時,「有兩隻船灣在湖邊」,打魚的人也「洗網」去了,表示彼得和其他門徒,放不下打魚職業,但是,他們昨夜打了一整夜魚,都打不到甚麼,他們決定「洗網」,把網收起來。主耶穌故意借用彼得的船來講道,所以彼得沒有去洗網,不得不留下來聽耶穌講道,而且彼得也實在喜歡聽耶穌講道。主上船,便向岸上的眾人講道。

4至5節,講完道之後,主耶穌突然要彼得「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但主耶穌為甚麼突然要彼得下網打魚呢?有這個需要嗎?這是打魚的時候嗎?對常人來說,主耶穌的要求是極不合理。把船划到「水深之處」代表需要付上相當勞力代價;但「水深之處」一般也是「最多魚之處」。彼得雖然認為這個時候是沒有魚的,下網打魚只徒添麻煩;但彼得出於對主的順服,便照主的話下網打魚。真正的「順服」離不開『敬』和『愛』,放下自己的經驗,去做一些自己看來好像不合理的事。主耶穌要用的人,最重要是「順服」。

6至11節,無疑彼得必大大驚奇,先前以為沒有魚,但結果竟然有許多魚!他多年來捕魚的經驗,現在顯得如此失敗。彼得必定會想到,耶穌雖然不是漁夫,卻比他都更準確知道,何時有魚,那裡有魚,甚至可能是主吩咐魚群游進網裡來的。同時,魚雖然這麼多,網卻沒有破。為甚麼網不會裂開呢?這一點是不合常理的,可見這是耶穌所行的神蹟。另一隻船的同伴可能聽到彼得大叫,要他們過去幫忙,就感到希奇了,一網魚何需要用兩隻船來裝呢?但是當他們把魚裝滿了兩隻船的時候,任何人都會感到大大吃驚,就是兩隻船都裝滿了魚,甚至船要沉下去,卻又不至真的沉下去。彼得的思想轉得很快,他想到主耶穌不是普通的「夫子」,也不是普通的先知,而是「神的兒子」。現在親眼看見耶穌行這神蹟,他就認定,這是任何人或先知都不能行的,只有神的兒子才能行。如果耶穌是神的兒子,人豈能親眼看見神的兒子而不死亡呢?神豈不是對摩西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33:20)」嗎?彼得現在看見主耶穌,認識到主耶穌的神性,所以他立即「俯伏在耶穌膝前」,對主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彼得說「離開我」,意思是說:我跟從你,跟得太過不像樣了。我不配作你的門徒,不配被你使用,你離開我,我是一個該死的罪人。這是一個基本的屬靈道理,人若深入認識主,就必定深入認識自己;人若認識主的榮耀和尊貴,就必須認識自己的不配和自己的罪。因為神就是「光」;凡來就「光」的,不可能看不見自己的污穢。這「光」是「真光」,不是照在物質或人的外表上,乃是照透人裡頭的靈。其餘的漁夫都表示「驚訝」,因為他們從未試過、見過、或聽過這樣的打魚記錄。他們都一致認定,這是主所行的神蹟,他們都像彼得一樣,想到主的神性、想到自己的罪、想到應該撇下一切跟隨主。路加特別指,「雅各和約翰也是這樣」,表示他們兄弟二人現在他們認識主更深,認為一切疑慮都變成不必要了,所以他們都願意撇下自己的職業、家人…,全心全意跟隨耶穌到各地去傳道。所以路加記載這件事,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為交待彼得、安得烈、雅各和約翰這四個門徒,要到這個時候才能撇下一切所有的跟隨主。主耶穌安慰西門彼得說:「不要怕」,在主來說,主看見他們認識自己是罪人,就立即接納他們,表明主的性情就是神的性情,本來至聖的神是絕對不容許有半點罪污的人在他面前存留的,但神卻樂意接納任何最大罪、最多罪、願意表示悔改的罪人,顯明神的慈愛。主又對彼得說:「…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意思是,因為他心眼看見主的神性,又看見自己是罪人,所以他正是合乎主所用,從今以後主要重用他,用他去『得人』,像這一次『得魚』一樣,但得的價值就大得多了。所以他不要再做漁夫,漁夫只為肉身糊口而消耗自己的生命和精力;他要和主一同去傳神國的道,救更多人的靈魂得永生。他們撇下「兩隻船」和自己的家人、職業……,跟隨主去「得人」。從屬靈的原則來說,一個人認識主更深,為主撇下的也越多。從來沒有人真正深入認識主,而沒有撇下的。他們撇下多少,將來得的卻是「百倍」。

12至16節,「有一回」,這樣的記敘表示以下事件是不跟時間次序,乃是路加特意揀選一些例子來解明耶穌的名聲為何傳開。這裡記載的,是第一件事例,發生在「城裡」,一個不公開的場合中,耶穌醫好這大痲瘋人之時,吩咐他不可告訴人,可見當時除了門徒之後,沒有別人在旁邊。大痲瘋人本來住在城外,因為摩西律法不准他們住在城內。如果他們要進城,他們就必須撕裂衣服、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讓眾人可以避開他們。(參利13:45, 14:3)由此可見,這個大痲瘋人是暗暗的來到耶穌面前求醫的。他有信心,知道主不會拒絕他,不然,他這麼接近主,是違法的,同時也是對不起主耶穌的,因為痲瘋病可能會傳染給耶穌,耶穌就變成不潔淨了。這人認為,只要耶穌表示「肯」就夠了,他相信自己的病會因而痊癒。他這樣求,一來,因為從來沒有人摸過他,他也感到不便求耶穌摸他,或按手為他禱告;二來,他注意到耶穌治病的方式,是不需要任何方法的,每一次主治病,都只是說一句話,甚麼病都痊癒了。於是他就明白,耶穌的能力來自他的意願,只要他「肯」,甚麼也可以作成。他「俯伏在地」求,表示自己在主面前如同塵土那樣卑賤。我們可以想像,當耶穌伸手摸他的時候,他內心感到何等驚訝,何等感動。主又說:「我肯,你潔淨了吧。」主欣賞這個人有信心,因為他看出主的能力在主的意願裡,這不是一般人所能看出來的。這裡顯出主耶穌的性情,有強烈的同情心,憐憫任何到他面前來的人。主囑咐他「不可告訴人」,可見這件事發生在耶穌傳道的最早期,那時主的名聲還未傳開,跟隨主的人也不多。主不准他告訴人,意思並不是不准他「對眾人作證據」,向家人朋友見證自己痊癒了,好讓他們接納他。主囑咐他不可告訴人,乃是叫他不要到處宣傳,免得主有故意得人的榮耀之嫌。因為《聖經》所預言的基督,是一位「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的基督(太12:19)。再者,主知道他的名聲若傳開了,就會惹來法利賽人的嫉妒,以後逼迫就會很快臨到。路加醫生的筆法是要說明,這個長大痲瘋人將這事傳開,極多的人就前來聚集,要聽耶穌講道,法利賽人也就從四方八面聚集而來,要找耶穌的麻煩。主對他說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要為他得了潔淨,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對眾人作證據。這些都是按律法的要求而作,獻上律法要求的禮物是非常繁複的,目的是要確實證明,他真的得到潔淨。律法的要求都做妥了,他就可以對任何親友見證自己潔淨了。那時,他的社交生活才能全面恢復正常;但人們必定會問他,是怎樣得到痊癒的?這時,他就不能不講出事實來,說是主耶穌醫治他的,不然,可能他的親友還是不相信潔淨了。這是說,過了很短的日子之後,耶穌的名聲就大大傳揚出去。因為那個大痲瘋人痊癒之後,所有認識他的人都聽聞這事,於是很多病人也去求醫和聽道。路加醫生注意到,有「極多的人」到耶穌那裡聚集,要聽他講道,和想要得醫治,引致極多法利賽人也從四方八面而來,叫耶穌的傳道工夫開始遭受到阻力。路加在下文就選記幾個法利賽人開始試探耶穌的事例,指出漸漸形成殺機;主耶穌面對這樣的局勢,要先「退到曠野去禱告」,主耶穌常在這裡禱告得能力、得安慰;加強自己與神的關係。

(以上內容主要撮要自主光哥所著《路加福音研經亮光》,詳細研經內容請參閱弟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