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4/03/10 約6章16節至37節

16至21節,在行了五餅二魚的神蹟後,主耶穌獨自退到山裡。到了晚上,祂的門徒下海邊去,上了船,要過海往迦百農去。當時天已經黑了,主耶穌還沒有來到他們那裡,他們便開船離開。馬太和馬可福音均指出那時是四更天,在黑夜的加利利海上,忽然狂風大作,雖說此海是內陸湖,但海水仍然翻騰起來。門徒中間有專業漁夫,理應見慣風浪。但他們因風不順,搖櫓甚苦。在門徒搖櫓約行了十里多路,看見有人在海面上走,漸漸近了船,他們就害怕。按馬太福音所記,他們以為是見到鬼怪。主耶穌隨即對他們說:「是我,不要怕!」祂非但沒有責備他們誤以為祂是鬼怪,更安慰他們的心,門徒就喜歡接祂上船。這是約翰福音所記的第五個神蹟。此外,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聖經沒有詳細解釋這個現象,但主耶穌確實使他們立時到了迦百農。

22至24節,第二日,站在海那邊的眾人,知道那裡沒有別的船,只有一隻小船,又知道主耶穌沒有同祂的門徒上船,乃是門徒自己去的,他們應該以為主耶穌仍留在原來地方。有幾隻小船從提比哩亞來,靠近主祝謝後分餅給人吃的地方。提比哩亞是加利利海邊的一座大城,位於海的西岸。眾人最後發現主耶穌和門徒都不在原處,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主耶穌。他們認定主耶穌不會與門徒分開太久,又知道門徒往迦百農去了,有些群眾就往那裡去找耶穌。

25至27節,眾人去找主耶穌,既在海那邊找著了,就對祂說:「拉比,是幾時到這裡來的?」他們只是想知道祂是幾時到迦百農來,表面上是客套話。主耶穌知道萬人的心,故祂沒有回答他們所問。反而直接指出他們找祂的真正原因。主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顯然這些人四處尋找主耶穌的人,他們無非是因吃飽了主用神蹟變多的餅和魚,他們並沒有因此而真的認識主耶穌便是神的兒子。主不但指出他們追隨祂的真正動機,主耶穌還提醒他們:「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明顯不過,「那必壞的食物」就是他們吃飽的餅和魚,如同他們祖宗吃過的嗎哪都是會變壞的。因此,物質層面的食物不應是人生追尋最重要的東西,主認為不值得他們如此勞力追求。主耶穌是希望他們能勞力追求那能為他們存到永生的食物,就是主耶穌(人子)要賜下的他們的「食物」。其實主耶穌是採取了和撒瑪利亞婦人談道時所用的屬靈價值觀來提醒眾人,祂所賜的活水能「直湧到永生」,現在祂所賜的「食物」亦能「存到永生」。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那便是父神承認和證實的,如此,便顯出祂是父神所差來的。

28至29節,面對主耶穌屬靈的提醒,眾人的回應說:「我們當行什麼才算做神的工呢?」換言之,他們在問他們要作什麼事(KJV: works)才能得神賜那存到永生的食物,他們還是以為要以做許多事來換取永生。但主耶穌卻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不論人做多少工都不能換取永生,惟有「信神所差來的」這一件事,這就作神的工(work),如此簡單的要求,眾人又如何回應呢?

30至31節,原本他們的提問是很正常,主的回答也很清楚。但他們竟然再問主說:「你行什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做什麼事呢?」他們豈不是都已經見過及經歷過主所行的神蹟,他們才追隨祂的嗎?為何現在又說到好像從未見過主耶穌行神蹟呢!看來他們根本就是不理會主是不是神差來的,他們只是一心想繼續獲得「行神蹟」而來的好處(吃餅得飽)。他們提到「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如經上寫著說:‘他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吃。’」他們是引用出埃及記16章的歷史,那時神從天上降下嗎哪給他們祖宗吃。當眾人經歷五餅二魚的神蹟,他們就以為主是與摩西一樣那要來的先知(參14節),如此,他們期望主耶穌可以行如同降下嗎哪的神蹟,不斷供應他們糧食。筆者以為他們不只要求改變「量」的神蹟,因為降嗎哪可說是「由無變有」的神蹟,並且是每天持續不斷,他們是進一步要求更大的神蹟來滿足他們長期的需要。

32至33,主耶穌用十分肯定和鄭重的口吻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主耶穌是在糾正他們錯誤的觀念,天上來的糧並不是摩西賜的,而是父神賜下的。當群眾都聚焦在物質的糧食時,主耶穌提出了他們沒有想過的「真糧」,並且父神從天上來的真糧賜給(現在式)世界,不單是猶太人,其實主耶穌所說的真糧便是祂自己。

34至35節,眾人對主耶穌所說「真糧」十分感興趣,他們說:「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就是如同昔日降下嗎哪那樣不斷賜下,他們關注的是肉體需要可以持續得飽足。無疑他們都誤解了「真糧」的意思,主耶穌便解釋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真糧」是指祂,祂也就是生命的糧,只要肯來到祂那裡去的人,便是信祂的人,必定不會「餓」、不會「渴」。當然「餓與渴」均是比喻,意思是指屬靈生命的需要,惟有人得生命(永生)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

36至37節,主耶穌坦言,「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他們不是未見過祂所行的神蹟,又聽到祂應許信祂的人不再餓、不再渴(35節),但他們仍然不信祂。雖然如此,主耶穌還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這裡主耶穌提到凡信祂的人,其實是父神賜給祂的,這樣的人必到主那裡來,並且主耶穌更應許總不丟棄信祂的人。這便成為信主的人得救的把握,正如主耶穌在後來的應許「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8-29)」然而,群眾如何回應主如此寶貴的應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