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19/12/08 創4章1至26節

創4章

1至4節,亞當和夏娃生了該隱和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我們從該隱和亞伯各獻不同的祭物,就知道他們獻祭不是神吩咐的,而是父親亞當教導他們將最好的獻給神。如果二人獻祭是神吩咐的,神就不會叫該隱獻土產了。可見該隱和亞伯獻祭是一廂情願的,為要尋求神,討神喜悅,與神相交。因為自從亞當犯了罪,人類就與神隔開,不能見神的面。「神看中…,與看不中…」這一點再一次證明是二人獻祭,不是神吩咐的,是他們自發的。「看中」只表示這是尋求神的「正確途徑」;「看不中」當然表示神認為不是「正確的途徑」,卻不是一種「罪」。所以該隱無須忿怒或妒忌,只要遵照神的指示繼續尋求神,與神相交就是了。神看中「亞伯和他的供物」,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其中的「和」字顯示、人被神看中在先,他的祭物在後。亞伯牧羊,不是想要吃羊肉,因為那時人類還未吃肉,要到洪水之後,神才准人吃肉。所以亞伯決不是想要藉著獻祭來肥己,但是從古以來。那時亞伯牧羊只是為想要多得羊皮來造「皮衣」,好遮人的羞。所以亞伯獻「羊」為祭,是為「感謝神」賜皮衣給人遮羞,比無花果的葉子有效得多。所以亞伯所看重的是「遮羞」,祈望人能早日「與神恢復相交」。這是為「靈性生命」的需要,不像該隱看重「土產」,是為「肉體生命」的需要。所以亞伯所獻的,很得神的喜悅。亞伯獻「羊群中頭生的」,代表第一時間感謝神。「燒羊的脂油」十分「馨香」和燒得十分「火熱」,代表他「感恩的心」也十分火熱,很得神的喜悅。亞伯本來是「小兒子」,本應不及該隱那麼蒙福;但亞伯因著「信」,領受了「長子之福」,因為《希伯來書》說:「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11:4)意思是他仍然在神面前「活著」,全面與神恢復關係,得以進入天上「伊甸園」吃「生命樹果子」,享永生。

5至8節,該隱獻「土產」,本來與摩西律法的「素祭」相同,神也會喜悅的。但因為他獻的動機不善,所以神不悅納。他認為「土產」是他勞苦耕種的成果,這麼大的成就,神為甚麼不悅納?亞伯牧羊,「羊」只不過吃自長的草而已,不需要勞苦耕種,有甚麼本事?所以該隱強調自己的「功勞」,想要神稱讚他,卻不明白神「不喜悅人有可誇」;亞伯卻強調神的「恩典」,想要稱讚神,因為知道神「喜悅人以神的恩典為可誇」。該隱注重「土產」─關心「自己肉體所吃的」,是「自我中心」,又「以物質為重」。該隱發怒是因為「爭竉」失敗、不是因為「討神喜悅」不成功,是「老我」作祟。神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這話表示該隱恨神「偏心」看中亞伯,看不中他。神向他解釋,神看中或看不中不在於神「偏心」,乃在於「誰行得好」,這是很客觀和公平的。該隱以為「內心」恨神,神是不會知道的:但神指出、他的「臉色」已經將他出賣,人人都看出來了,他還不自知。該隱心中的盛怒形於色,快要到達失控的地步。神說:「罪就伏在門前」這「門」是就是人的「自由意志」。因為神親自形容「自由意志」像人的「心門」。這「門」必須由裡面開。神形容「罪就伏在門前」,神將「罪」擬人化,形容牠「伏」在人的心門外,等候人開門。所以「罪」就是魔鬼,因為魔鬼引誘人犯罪─濫用「自由意志」(等於「開門」),願意給魔鬼留地步,以致牠有機會「奪門進來」,控制人,叫人不由自主地犯罪。人必須有強大的「自制力」才能叫自己的「自由意志」不會變成「私慾」。該隱就是打開心門,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9至15節,神問該隱「亞伯在哪裡」,因為神仍然給他悔改的機會。但該隱不認,以為神不知,他的罪就更重了。該隱回答神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麼?」該隱以為這一次自己隱藏得很好,沒有露出「臉色」,神應該不知道他殺了兄弟亞伯。神再問:「你作了甚麼事呢?」這時如果該隱趕快認罪,神還會給他悔改的機會。該隱卻沒有抓緊機會悔改,神就揭發他、說、「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意思是,你殺了亞伯,以為沒有人知道;但亞伯的「血」向我哀告,所以我才問你作了甚麼事,要與你「對質」。神這樣審問,表示神聽了亞伯的「血」單方面向祂哀告,還要聽聽該隱怎樣解釋,才能對質。假如該隱聽到這裡,立即認罪悔改,還有可以原諒的機會。但該隱沒有立即認罪,神就要向他宣判了。神向該隱宣判的意思是:「你殺了亞伯,流了他的「血」,因為你不接受他;但是「地」卻接受他,因為地開了口,接受他的「血」(靈魂)。所以「地」要與你作對,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無論你到那裡去,「地」都是這樣對付你,所以你種甚麼都不成功。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各地的人都不接受你。」神沒有對該隱執行「殺人者死」的報應,因為那時還未有人死過,該隱不知道殺人的罪原來是這麼嚴重的。神只是進一步取消該隱的恩典,叫他明白,他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的恩典。神讓他活著,也是為他留下一點點恩典,等他悔改。該隱聽到神的宣判,第一個反應就是認為「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因為該隱認為他只是殺一個人而已,神要他「流離飄蕩在地上」,等於「神」不接受他,「地」不接受他,「所有人」也不接受他,這樣全面孤立他,就是太重和不公平。該隱認為「神不接納他」,這一點就太重了。所以他對神說:「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意思是、你不再讓我有機會親近你,所有屬靈的好處都斷絕了,這實在太重。

本來亞當被神趕出伊甸園,人類已經不能見神的面。所以該隱這話一定是指連「獻祭親近神」這間接與神會面的機會也取消了,可以說是「雙重被趕逐」,所以該隱看為太重。其實神不殺該隱,是要給他悔改的機會;他若悔改,神還會恢復與他親近的恩典。可惜該隱不領會這一點。該隱又認為「所有人不接納他」也太重,所以他對神說:「凡遇見我的必殺我」,意思是、父母眾弟妹們都會恨他,可能會為亞伯報仇而追殺他,使他無處棲身,實在太重。神聽了、就憐憫他,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並且給他「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這是說神為該隱仍然存留恩典,該隱犯「謀殺罪」,比亞當犯的嚴重得多。神還是沒有將他處死,要給他悔改的機會。神說「必遭報七倍」,不是神勸人這樣做,而是「警告」人不要這樣做,因為「冤冤相報」不但不能「了」,還會「加深仇恨」,引來越來越嚴重的報復。

16至24節,該隱離開父家,「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漫遊之意)。在那裡生養眾多、發展成為第四章的家譜、可以稱為「惡人的族譜」。可能該隱以為他可以向人報仇七倍;發展到最後一代、那個「拉麥」就聲言要向人報仇「七十七倍」,比該隱還要惡十一倍。所以「拉麥」可以稱為「黑社會的祖師」。亞當生「塞特」,塞特生「以挪士」,這時有一個「大復興」,人們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所以這些人可以稱為「神的兒子們」,因為從他們中間產生與神同行的「以諾」;發展到最後又有「挪亞」出現。所以第五章的家譜可以稱為「神兒子們的族譜」。這是神的旨意,要「義人與惡人分開」。古代未有文字之前,人們常常藉著名字來記事,不是用來表達好意頭。所以古代家譜的記載、很有歷史價值。摩西記載「該隱家譜」很特別,只有七代,不但簡單、而且還加插一些歷史小記,凸顯那時代的特徵。比對「塞特家譜」有十代,記載得比較公式化,沒有太多文字解釋,我們就明白,這樣的差別並不代表該隱的後裔比較長壽,只代表摩西不以他們的譜系為主流,所以揀選一些有特別意義的名字來記載。「瑪土撒利」是「誰是由神而來」的意思,表示他們被神打擊過之後,開始懷疑「女人的後裔」要來「傷蛇的頭」的應許,說:那一個人是來自神的?從此、他們更放心犯罪,不再等候神應許的救恩。「拉麥」是「強而有力」的意思。該隱後裔的「拉麥」長大,很有成就,成了「大惡人」。他娶了兩個妻子,生下許多兒子,個個都很有成就。但「瑪土撒拉」很難娶到信仰相同的妻子,所以要到187歲才生「拉麥」;而這「拉麥」也要到182歲才生「挪亞」;「挪亞」由要活到500歲才生三個兒子。這是說、「瑪土撒拉」、「拉麥」、「挪亞」都是全人類歷史中最老會生兒子的人,顯示他們越來越難找到相同信仰的女子為妻,不及該隱的後裔「拉麥」那麼「強而有力」。來到第七代,「拉麥」娶了兩個妻子,生了有三個兒子,一個女兒。拉麥對兩個妻子說的話,本是在家中閨房說的話,卻傳出外,成了拉麥家族的驕傲。「拉麥」漸漸統治當時的世界,他說:「我殺了一個成年人,因為他要來傷我;又殺了一個少年人,因為他要來損我。」(另一種譯法)所以他是在見證自己的手段兇殘,任何人只要稍微想要對付他,就把他們殺了,所有的人都懼怕他。他又說:「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意思是比該隱惡十一倍。倘若「七倍」代表完全,他報復別人「七十七倍」,就是最徹底報復的意思。他說這話,並不是他個人有超人的能力,乃因他的幾個兒子都有超人的成就,尤其是在製造武器方面。所以第六章說:「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是因為他領導的惡勢力所致。洪水末日來臨,就是因為他們的強暴。他說這話,當然叫該隱的眾子孫都佩服他,跟隨他;導致那世代全然敗壞的,更因為連塞特的後裔,「神的兒子們」也羨慕他,想做他的「女婿」,或與他家族的女子結親。該隱家譜沒有記載年歲:與「塞特家譜」比較,人人都看出來,「該隱家譜」沒有記載他們的年歲,代表他們的年日不蒙神記念。25至26節,這段話是一個歷史小記,插在「該隱的家譜」和「塞特的家譜」中間,有非常特別的意義,摩西要指出,這時出現一個「靈性大復興」,集體求告耶和華的名。這個「靈性大復興」將「塞特的家譜」與「該隱的家譜」分開,顯示「塞特的家譜」因為求告耶和華的名而歸向神,所以這個家譜可以稱為「神兒子的族譜」;「該隱的家譜」可以稱為「惡人的族譜」。這個「大復興」的起因,是「塞特生以挪士」。原來「以挪士」是「必死的人」的意思。研究起來,亞伯被殺,之後亞當生「塞特」,這名是「補償」的意思。亞當認為神賜這個兒子給他,是為補償亞伯被殺。「塞特」長大後,知道自己名字的意思,就問父親亞當,自己會不會「死」?亞當想到亞伯死了,又想起神說:「吃禁果的日子必定死。」又想到自己漸漸衰老,離死不遠,於是就明白了。他告訴塞特,「人人都會死。」塞特聽了,給兒子起名叫「以挪士」,「必死的人」的意思。很快「以挪士」的名就傳開了,大大刺激起當時每一個聽見的人,結果人人都怕起「死」來。眾人就認為「解鈴還需繫鈴人」,於是發起「求告耶和華的名」運動,求神救他們脫離「死亡的咒詛」。這運動就成了當時的「大復興」。摩西特別記下來,作為「塞特家譜」的特徵。

(如要詳細了解上述指引內容,請細閱主光哥所著《創世記研經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