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至22節,婦人既看出主耶穌是個先知,主便指出:「時候將到。」這「時候」有別於過去婦人的認知,因為這「時候」將帶來重大的改變,屆時敬拜神再沒有分在撒瑪利亞或耶路撒冷,主耶穌在此回應了婦人之前關乎在那裡敬拜的提問。從前舊約時代,聖殿是以色列人敬拜和獻祭的中心。「時候」到了,舊約時代過去,新約便來到,人敬拜也不再規限在聖殿裡,各種舊約有形的祭禮將不再有用。主耶穌成就救恩後,不論以色列人或外邦人,凡蒙恩得救者不再受地域或背景限制,全都可以來敬拜事奉神。主耶穌又說:「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你們」是指撒瑪利亞人,「我們」是指猶太人。若不是婦人看出主是個先知,主耶穌如此說,恐怕會惹起作撒瑪利亞人的婦人不滿。但由於主所說的確實如此,猶太人知道在耶路撒冷聖殿敬拜是出於神的啟示,這是真理。但撒瑪利亞人選擇在基利心山敬拜是出於不知道(無知)。「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神為人預備的基督也是所從猶太人中出來,並非撒瑪利亞人。因此,撒瑪利亞人對此不易接受,但主仍然不避諱說明。按主耶穌的榜樣,在與人談道時,我們也不能過份遷就人的感受,例如只單單講論神的恩典,卻避開不談人犯罪而招來的審判。
23至24節,主再次論到「時候將到」,但卻又說「如今就是了」,時間上到底是「將到」或是「如今」呢?「如今」相信是因為主耶穌已經來到,祂指示人敬拜神的關鍵不再是在指定的地方,而是要求人必須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雖然十字架的救贖那一刻尚未完成,但在主耶穌那時已經開始了一個新約時代。「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心靈(spirit)和誠實(truth)」是人裡面的,不是外表的行為。「心靈」可說是「靈魂」所有功能,包括了思想、感情和意志等;「誠實」包括了真理、真誠、真情感等。舊約以色列人獻贖罪祭,神要人的不是獻祭的行動,因為獻祭是要提醒人要認罪悔改,從而求神赦免。單有外表獻祭而沒有真誠認罪悔改的內心,全是徒然獻祭。主說「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其實在舊約時代,神這樣的心意也已經透過一些人物表明,就如大衛在詩篇51篇中表達「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16-17節)」他又說:「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6節)」可見神看重的是心靈和誠實。在舊約時代,若以色列人同樣以心靈誠實在聖殿拜,神也會悅納,然而,因為他們的叛逆,才有十架字的救贖。主耶穌再解釋說,「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想到主耶穌對尼哥底母所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你們必須重生’(參約3:5-7)」,因此,當我們接受救恩,聖靈重生我們,我們便能真正敬拜神,因為神是個靈。「父要這樣的人拜祂」,這無疑是敬拜神最重要的原則,人不能用滿足自己感觀或其他的方法來敬拜。現代興起種種的敬拜方法,不少是以人的感受(享受)為主。但主耶穌這句話明顯是叫人應以神所喜悅的來拜祂。那便要看聖經中的教導,從而找到神喜歡我們如何敬拜。在新約時代,「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18:20)。」神的同在不會受外表的環境而影響。又如擘餅聚會是主耶穌的吩咐,為的記念祂,如此清楚明確的吩咐,我們只按此用心靈和誠實參與,便能滿足主的心。
25至26節,婦人的反應是「我知道基督要來,祂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她這樣說顯然對主所說的話存有疑惑,她知道只有基督才夠告訴她實情。主耶穌卻回應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祂。」這便表明祂就是基督,查看福音書,很少看到主耶穌直接向人說祂自己就是基督,並且這婦人不是猶太人。這次主耶穌表明身分,相信祂知道這婦人是配得過知道祂的身分,她向神的心靈誠實想必也已經預備好了。
27節,當門徒買食物回來時,他們希奇主耶穌為何和一個婦人說話。說得上「希奇」,一方面這婦人是撒瑪利亞人(猶太人與他們沒有往來),二方面相信是在四周無人的情況下,門徒認為主作為男人與一個婦人交談是不尋常的。但他們並沒有問「你是要什麼?或說:你為什麼和她說話?」顯然他們也不敢問祂,但心裡又感到疑惑,所以使徒約翰記下他們反應。
28至30節,可能因為門徒回來,婦人沒有再和主交談,但她心裡已經有了個想法,這和她說話的就是基督。從她先認識主耶穌是不相往來的猶太人,到以為祂是先知,最後相信祂是基督,這個認識對她而言,肯定是莫大的驚訝和興奮。她留下水罐子,相信是想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城裡作見證。婦人進到城裡就叫眾人來,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了,莫非這就是基督麼。」在當時社會,一個婦人召聚眾人講話已經是不尋常,她更說有一個人將她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她說出來。不論當中有多少人知道她的「醜事」,經她這樣表達,眾人應全知道她有五個丈夫,現在有的也不是她的丈夫了。她無形中便當眾承認自己是個淫婦。她之所以「自揭醜事」,就是為了見證「莫非這就是基督麼」。從她不惜公開自己的醜事都要作此見證,可見她是真相信主耶穌就是那要來的基督,否則她就不會作此「犧牲」。試想想,倘若主耶穌不真是基督,她日後在城中就更難自處了。我們在與人分享得救見證時,我們都願意提到信主前犯罪的光景,原因也是一樣,為的是見證主耶就是基督、就是救主。